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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再涨 实现“八连调”

2019-03-09 浏览次数:
  (记者 燕丽娟 通讯员 周志荣 戴锋)日前,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自2019年1月1日起,我市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上调至148元/月。这一政策惠及全市22万名符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金的人员,上调后的基础养老金将于本月开始发放并且补发到位。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提高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的通知》,我市从2019年1月1日起,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60周岁以上人员的基础养老金标准。调整的对象为我市所有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享受人员。
  据悉,此次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础养老金由每人每月135元提高到148元。至此,我市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已从2010年的60元实现“八连调”,此次调整共惠及我市60周岁以上人员超22万人,其中未缴费直接领取基础养老金约9万人。
  市社保处主任蒋小明介绍,我市将从3月份开始发放并且补发到位,争取尽快落实好惠民暖心的好政策。他提醒,符合“具有本地户籍、未享受过其他社会保障待遇、1950年5月10日前出生”三个条件的人员,如还未领取基础养老金的,可到户籍所在的村、社区直接申请办理领取手续,详细情况可咨询市社保处电话:877295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