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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营商环境综合评价位列全省第五

2019-04-04 浏览次数:
  (记者 周冰 通讯员 汤云星)日前,省委编办下发《关于表彰2018年营商环境评价先进地区的通报》,我市在2018全省营商环境评价中被评为“综合评价先进地区”,此次评价结果充分表明我市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各项举措取得阶段性成效,实现了营商环境进入全省第一方阵的目标。
  全省营商环境综合评价是推动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提出的“高质量发展走在全国前列”的部署,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实现“3550”改革目标,加快推进“不见面审批”、审批服务便民化等改革任务落实,探索构建江苏高质量发展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的有效举措。此次省审改办会同省相关部门对全省13个设区市、96个县(市、区)和126个省级以上开发区,开展了2018年营商环境评价,采取相关省级部门从业务系统抽取案例、省审改办随机抽取案例和省有关部门联合对案例数据进行核查三步骤进行。
  据了解,综合评价先进地区中,我市在96个县(市、区)中列第5位;“开办企业”评价先进地区中,我市在县(市、区)中列第5位;“不动产交易登记”评价先进地区中,我市在县(市、区)中列第3位;“建设项目施工许可”评价先进地区中,我市在县(市、区)中列第11位;“用电报装”评价先进地区中,我市在县(市、区)中列第12位。
  近年来,我市在企业登记上实行“一窗受理,核审合一”,设立“开办专区”,完善配套服务,企业登记、印章刻制、税务领票、银行开户全程同步办理,企业开办2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权登记实行“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拓展服务网点,配套公证服务,不动产交易、纳税、登记信息实时共享,不动产权证3个工作日内办结。施工许可方面,推进工程质量、安全手续等配套事项进驻窗口,与施工许可证合并办理,协调供电部门进驻窗口提供配套服务,施工许可实现45个工作日办结。
  下一步,我市将按市场准入、项目投资、规划建设等条线,整合审批职能、再造审批流程,实现各类审批事项的深度融合、内部并联办理,在审批效能上实现“1+1>2”的效果。联合审改办,不断健全完善“六联合一模拟”审批机制,实现项目联审联办,最大化提高审批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