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讯员 邰纪轩)近日,市纪委监委印发《泰兴市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管理违规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以进一步规范党政机关及企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管理,有效保障公务活动,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节约型机关建设。 专项治理范围为自2017年1月1日以来,所有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的公务用车、业务用车及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本次专项治理清单式列出包括超编制、超标准配备公车,公车私用,违规借用管理服务对象、下属单位或私人车辆,由管理服务对象、下属单位等派员驾车,或既领车补又乘坐公车,用公款报销私家车辆维修保养等有关费用,使用单位公务加油卡给私车加油或用于个人消费、套现等,不执行定点维修、保险、加油制度,虚列、套取车辆运行费用(维修、保险、保养费等),使用固定车辆号牌以外的号牌或一车多牌,未喷涂统一公务用车标识、未安装和不正常使用定位系统,未执行固定地点停放规定,擅自改变车辆使用性质,其他违反公务用车管理和使用规定的相关问题等13项治理内容。 治理步骤将序时开展研究部署、自查自纠、重点检查、问题处理、总结提高五个阶段的工作,并将本次专项治理纳入正在开展巡察重点方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