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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人大检查我市“一法一条例”贯彻执行情况

2019-05-22 浏览次数:
    (记者 胡新芳)5月20日下午,泰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邹祥凤来我市检查《水污染防治法》和《泰州水环境保护条例》执行情况。我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孙云,副主任田之本,副市长谢红官陪同。
  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履职以来,按照“生态人大”建设要求,以促进水环境改善为切入口,紧盯重点、紧扣热点,认真抓好法律宣传,深入开展执法检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专门形成《水环境污染十条主要问题清单》,并跟踪市政府落实执法监察意见情况,多数整改到位。推动政府实施村庄“活水”工程,有效整改了农村河道水质。将养殖污染治理列入监督议题,我市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作获得国家农业部肯定。
  谢红官详细汇报了我市“一法一条例”的执行情况。
  邹祥凤对我市“一法一条例”执行情况表示肯定。为更好推进水环境治理工作,她提出,要坚持法治思维,推动水环境法律法规有效实施,深入学习宣传“一法一条例”,履行法定职责,强化使命担当;要坚持问题导向,着力提升生态环境建设质量,全面排查重点污染源,实施源头治污,整治黑臭河道巩固治理成效,推进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建设,提高污水收集率和处理率,全面推进长江生态修复;要坚持制度保障,通过强化组织领导、强化考核和追责、强化公众参与和监督,确保水环境建设有序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