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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率先向职业放贷人“亮剑”

2019-05-29 浏览次数:
  (记者 姚翔 通讯员 志飞)5月27日,市人民法院联合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和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共同发布《关于协同治理民间借贷维护金融市场秩序的通知》,旨在进一步规范民间借贷行为,有针对性地打击“套路贷”、虚假诉讼等犯罪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据悉,这是我市策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促进金融市场秩序稳定、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推出的一项重要创新举措,在泰州乃至全省法院系统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据了解,为严厉打击与民间借贷相关的刑事犯罪,实现标本兼治、协同治理,有效遏制民间借贷纠纷上升势头,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我市金融市场的良性发展,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市法院联合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和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对民间借贷协同治理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进一步明确各部门对民间借贷中的违法犯罪行为进行打击处理的工作职责,根据有关法律及司法解释,于5月27日共同出台了《关于协同治理民间借贷维护金融市场秩序的通知》文件。
  该文件分为七个部分,阐明了协同治理民间借贷纠纷的背景及意义,从建立“职业放贷人名录”制度、加大对借贷事实和证据的审查力度等方面明确了法院的职责,明确了公安、检察与法院在惩治虚假诉讼、高利转贷、依法严厉打击与民间借贷相关的重点领域犯罪等方面的职责,明确了公安、检察、法院与金融监管部门、金融机构等单位在共享金融信息、防范金融风险等方面的职责,要求上述相关部门在防范和化解民间借贷各类风险中加强联动,健全联席会议制度,加强预警和研判,完善防范对策,共同建立起协同治理和规范民间借贷行为的工作机制。
  市法院作为协同治理民间借贷行为的职能部门之一,依据《民法总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及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建立疑似职业放贷人名录制度的意见(试行)》等规定,制定出台《关于办理涉疑似职业放贷人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意见(试行)》,并建立了“泰兴市2018年度疑似职业放贷人名录”。
  该意见由市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牵头、全院审判执行部门参与,经过充分调研、数据筛查,经该院审判委员会研究讨论后形成定稿,共有16项条文。主要内容包括:建立内部协作联动机制及各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疑似职业放贷人名录定期公布制度,列举了应当纳入疑似职业放贷人名录的五个方面的情形,决定对疑似职业放贷人实行动态管理,以及从立案、审理、执行、再审各个节点对疑似职业放贷人相关案件的审查、处理建立规范性制度,并就内部工作人员是否存在疑似放贷人编织关系网、充当“保护伞”、充当诉讼掮客、请客送礼等情况制定严格规定。
  据介绍,该意见是在省高级人民法院现有规定的基础上,对疑似职业放贷人的认定范围作了适当的扩展,对法官审理执行此类案件更具有指导性和针对性,更符合我市实际,能更有效地遏制职业放贷人通过其他方式规避打击的行为,从而做到精准打击。《意见》的出台,对于进一步规范民间借贷,统一裁判标准,遏制职业放贷人虚假诉讼、恶意诉讼等民事违法行为,防范化解非法借贷活动对我市金融市场带来的各类风险,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