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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134名企业职工成功申领技能提升补贴

2019-05-30 浏览次数:
  (记者 燕丽娟 通讯员 何南 戴峰)5月29日上午,市人社局工作人员来到济川药业宣传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政策,进一步提升参加失业保险职工的职业技能,努力减少失业、稳定就业。
  根据《关于印发〈泰兴市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实施办法〉的通知》和《关于提高紧缺型职业(工种)技能培训和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的通知》文件精神,自2017年11月起,我市对符合条件的泰兴市参保职工发放技能提升补贴。文件规定,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及以上的企业职工(不包括机关事业单位编内外职工和民办非企业职工);自2017年1月1日起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企业职工可以申领技能提升补贴。
  补贴标准为:取得初级(五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600元,其中纳入我市急需紧缺职业(工种)目录的,补贴标准910元;取得中级(四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1000元,其中纳入我市急需紧缺职业(工种)目录的,补贴标准1560元;取得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1200元,其中纳入我市急需紧缺职业(工种)目录的,补贴标准1950元。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只能享受一次技能提升补贴。
  职工在获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可以通过网络申请,登录http://old.rsj.taizhou.gov.cn/zxbm/如实填写各类信息,并将证书和企业营业执照拍照上传,提交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网上审核;可以到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大庆中路50号)窗口申报,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填写《企业职工技能提升补贴申领表》。委托企业或培训机构代为申领的,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委托申领协议书》。
  据统计,2017年以来,我市已有134名企业职工成功申领补贴资金16.614万元。主要有车工、木工、焊工、劳动保障协理员等,政策红利惠及各行各业,真正发挥了失业保险制度的最大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