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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出台限额以下项目发包管理办法

2019-07-13 浏览次数:
  (记者 胡新芳 通讯员 张斌)近日,我市投资170万元的内城河水控制工程按期完工,大大提高了全市汛期应对能力。
  “这项工程能如期完工,多亏了《国有资金投资工程限额以下项目发包管理办法》的及时出台,为工程节约了时间。”市水务局副主任科员蔡先春说。
  内城河水控制工程属于国有资金投资项目,2018年国家出台《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对4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国有资金投资项目明确了规范程序,但对400万元限额以下的必须招标项目发包则没有明确的执行标准和规范程序。“按照以往做法,限额以下国有资金投资项目,我们一般参照限额以上项目来执行相关程序。这样一来,从发布信息到确定中标人至少需要25天。”市行政审批局副局长秦开泽说。
  然而,在实际过程中,一些项目尤其是水利工程时间紧、任务重,特别是伴随着雨季来临,项目招标时间长短直接影响整个城市的汛期应对能力。
  对此,今年5月1日,我市研究出台了《国有资金投资工程限额以下项目发包管理办法》。该《办法》针对项目特点,设置了便捷、高效的多种非招标方式。通过建立预选承包商制度,加强对潜在承包商的管理,为快速发包提供先决条件。同时明确一般性项目不得要求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方案,降低了承包商投资成本;规范了保证金的缴纳方式和形式,进一步增加借用资质的成本,压缩借用资质的空间。对限额以下项目进行分类管理,明确不同规模标准的项目适用不同的交易平台,切实落实市本级和乡镇(街道)、园区的监督管理责任。其中,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以上的,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交易。50万元至200万元的,发包人的主管部门(单位)或乡镇(街道)、园区等,负责对发包活动进行监督、管理。50万元以下的,可采用直接发包方式,但相关部门对采用直接发包方式的项目实行集体决策,建立健全直接发包制度,明确责任。
  根据《办法》,我市170万元的内城河水控制工程从递交发包方式核准申请,到落实承包单位,仅仅用了4天时间就完成了发包程序,为工程施工争取到了更多时间。
  秦开泽表示,《办法》的出台,从制度上与国家规定做了有效衔接,提高了限额以下项目的发包效率。截至目前,我市已将190家单位列入预选承包商名录,共受理131个限额以下国有资金投资工程项目发包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