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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部门单位“以案释法”现场拆除非法采砂机具

2019-08-07 浏览次数:
  (记者 李巍)8月5日上午,泰州市水利局、高港区水利局、泰兴市水务局、长航公安泰州派出所和泰兴市水警大队等五家单位,联合在我市滨江镇马甸社区举行采砂机具拆除暨“以案释法”现场会。
  上午九点多,“以案释法”现场会开始,执法人员现场为附近村民讲解法律法规以及非法采砂的危害,分发宣传册,观看宣传展板。
  今年以来,泰兴、高港两地共查获四艘非法采砂船。工作人员现场对这四艘非法采砂船上的采砂机依法拆除。据了解,依据《长江河道采砂管理条例》第十八第一款的规定,未办理河道采砂许可证,擅自在长江采砂的,由执法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采砂机具,并处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扣押或者没收非法采砂船舶,并对没收的非法采砂船舶予以拍卖,拍卖款项全部上缴财政。
  编后:非法采砂对长江产生的危害是很大的,会影响长江航道安全,滥采以后,会造成水土流失,影响江堤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