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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出台“五未”土地处置优惠政策

2019-12-11 浏览次数:
  (通讯员 朱立 记者 胡新芳)近日,记者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了解到,为解决“五未”土地处置工作中的实际困难,我市出台“五未”土地处置优惠政策。

  记者了解到,为精耕细作用好土地,我市将批而未供、供而未用、用而未尽、建而未投、投而未达标的“五未”土地纳入优惠处置范围,明确在支持低效土地转让盘活、鼓励利用“五未”土地建设标准厂房、降低“五未”土地再出让成本、建立“五未”土地处置倒逼机制、改革集体建设用地利用方式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强化保障服务,设立“五未”土地处置快速通道,市行政审批局、发改、住建、自然资源和规划等部门开展“五未”土地集中审批,提高审批效率。

  据悉,政策有效期至2021年12月31日,未纳入本次“五未”土地调查清单的项目,今后处置将不享受相关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