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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财政建设迈出新步伐

2019-12-18 浏览次数:

  (记者 周冰 通讯员 耿晓燕 周璟)日前,根据省财政厅关于2018年度全省法治财政标准化管理调研情况的反馈,市财政局在该项工作中荣获“2018年度优秀单位”称号,这是自2010年省财政厅开展法治财政标准化建设以来第8次获此殊荣。
  建设“法治财政”是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抓手。近年来,我市紧紧围绕“法治财政”建设这条主线,做实、做细、做优各项工作,推动财政业务和法治建设同频共振,着力打造法治财政标准化管理“升级版”。
  推行法治财政标准化管理,就是要让一切财政工作都步入“法治轨道”。为此,市财政局不仅在“考核指标”上下功夫,将规范财政业务和财政行政行为的各项要求,细化分解到考核指标中,既对接了法治政府的建设纲要,又对接了财政业务管理要求和重点工作任务,有效破解了依法行政和财政业务“两张皮”的问题,更将各项工作“外化于形”,融入自设“监管体系”,让权力始终在“法治的阳光”下运行。
  2018年,该局启动了内控制度体系建设工作,通过规范83个业务流程、明确539个业务环节,在此基础上识别114个风险点,制定253条风险应对控制措施,形成对业务流程的有效管控,切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做到用制度管事、管人,确保财政资金和财政干部双安全。同时,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依法、及时、全面、主动公开预决算信息。进一步落实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管理标准化要求,理顺财政部门内部工作机制,开发了依申请公开内部流转模块,嵌入行政办公平台,固化程序和关键节点,实现全程留痕,最大限度降低信息公开的法律风险。现今,在市财政局,各项工作的执行都“有迹可循”,信息的公开“倒逼”着各科室依法行政、依法理财,进一步走向法治化、规范化的轨道。
  “法治财政标准化管理的最终意义是什么?我的答案肯定是‘依法理财、为民服务’。”市财政局主任科员蒋登华坦言。
  深化行政审批改革,进一步完善行政权力阳光下运行;落实执法监督责任,规范财政执法行为;深化财政业务与法治标准化建设的对接融合,为财政平稳运行安上“电子眼”、装上“安全网”,通过一系列的“规定动作”和“自选动作”,助力法治财政提质增效;打造多元阵地和特色品牌,放大财政宣传效应,让财政改革红利更多更好惠及民众……近年来,在完善法治财政标准化管理的进程中,市财政局不断拓展和推进财政管理的新路径、新举措,“六位一体”的法治财政标准化管理模式优势凸显。
  “法治财政是个名词,财政法治却是个动作。虽然我们没办法像往常一样用些数据来展现成果,但制度的完善、履职的公开、行政的严明,都让我们的财政工作更具‘法性’,法治财政管理必将迈出新步伐。”蒋登华如是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