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17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
泰兴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定:泰兴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于2020年1月3日至6日召开。
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是:
1.听取和审查泰兴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2.审查和批准泰兴市2019年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和2020年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
3.审查和批准泰兴市2019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0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20年市本级财政预算;
4.听取和审查泰兴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5.听取和审查泰兴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6.听取和审查泰兴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7.测评泰兴市2019年政府民生实事项目落实情况,通过泰兴市2020年政府民生实事项目;
8.决定设立泰兴市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通过泰兴市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人选;
9.选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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