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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

2019-12-18 浏览次数:

(2019年12月17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

  泰兴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定:泰兴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于2020年1月3日至6日召开。
  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是:
  1.听取和审查泰兴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2.审查和批准泰兴市2019年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和2020年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
  3.审查和批准泰兴市2019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0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20年市本级财政预算;
  4.听取和审查泰兴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5.听取和审查泰兴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6.听取和审查泰兴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7.测评泰兴市2019年政府民生实事项目落实情况,通过泰兴市2020年政府民生实事项目;
  8.决定设立泰兴市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通过泰兴市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人选;
  9.选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