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30日泰兴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
任命:
孙玮、张鹏、蒋鹏飞、陈轼、陈立生、严洪斌、张翠华、陈新建为泰兴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免去:
钱芳雯、章美、杨立、倪小飞、李波、端学锋的泰兴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钱伟民的泰兴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季菲、刘年萍的泰兴市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季湘云的泰兴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