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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就业 确保高质量稳定脱贫

2020-03-17 浏览次数:

  (记者 黄帅 通讯员 李君)近日,在位于新街镇新街村的市祥虎蔬菜专业合作社,73岁的程祥珍老人正在大棚里采摘药芹。程祥珍和还在上学的孙女相依为命,没有经济来源,生活十分困难。村里主动帮她联系了蔬菜合作社,让她来上工。“我年纪大了,做不了什么事,在这边干活又不累,每天可以拿到40块钱,挺好的。”程祥珍说。
  为低收入劳动力提供就业援助,是我市确保低收入农户稳定脱贫,有效应对返贫的重要举措。截至2019年年底,我市已全面完成脱贫攻坚任务,17705户30785名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家庭人均收入达到7000元以上,“两不愁三保障”已达标;245个经济薄弱村村集体经营性收入、村集体可支配收入分别达18万元和35万元以上。
  围绕“高质量稳定脱贫”总体要求,有效应对返贫,切实巩固脱贫成果成为当前脱贫攻坚工作的重点。我市各相关部门突出问题导向,狠抓政策落实,充分发挥产业就业扶贫的作用,从人才、资金、技术等方面为经济薄弱村和低收入农户稳定脱贫提供支持,确保村集体收入持续稳定增长,建档立卡一般贫困户享受产业就业扶持达100%。
  深入推进产业就业扶贫,引导镇村结合地域特点、产业基础,因地制宜建设扶贫车间、扶贫基地、扶贫园区。鼓励村集体以领办、合股、服务等方式参与特色种养业、设施农业、传统手工业等产业经济发展。通过岗位援助、免费培训、电商创业、技校培养多途径推动就业,积极为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意愿的低收入农户劳动力100%提供个性化就业援助。
  持续发展村级经济,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基础上,引导村集体立足自身资产、资源、区位和其它条件,选择适合的发展路径和经营方式,通过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资产租赁、企业股份等多种方式,探索发展壮大集体经济的有效路径。确保全市所有经济薄弱村经营性收入稳定达35万元以上,全市经营性总收入增幅6%以上。大力推行消费扶贫。加强经济薄弱村和低收入农户的农产品产销对接,开展经济薄弱村和低收入农户的农产品进学校、医院、机关等直供直销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