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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发放1月份物价补贴

2020-03-21 浏览次数:

  (记者 周冰 通讯员 周璟)新冠肺炎疫情导致部分物价上涨,困难群众生活如何保障?3月21日,记者从市相关部门获悉,为及时缓解价格上涨对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影响,我市对部分困难群众发放了1月份物价补贴。
  3月6日,《中央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困难群众兜底保障工作的通知》,明确要求“密切关注物价变动情况,物价涨幅达到规定条件时,及时启动实施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按时足额向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困难群众发放价格临时补贴,有条件的地方可以适当提高补贴标准”。对此,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决定发放物价补贴。据了解,此次发放物价补贴的对象是2020年1月底在册的城乡低保、农村“五保”、孤儿、城市“三无”老人。补贴发放标准为129元,发放金额365.3万元,惠及全市28316人。
  3月28日前,各乡镇(街道)将通过“一折通”系统将物价补贴发送到保障对象信息中,市民政、财政等部门将通过“一折通”系统发放物价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