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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21家企业获省疫情防控税收优惠

2020-04-01 浏览次数:

  (通讯员 李博 刘琪)近日,省发改委公布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名单,我市21家企业纳入名单并将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纳入名单企业总数占泰州市三分之一以上。
  我市纳入名单企业涵盖九石医用新材料、万铭卫生用品、江苏百诺医疗、江苏中裕药业、济川药业集团等医用物资生产企业,以及三零面粉、中粮面业、宇宸面粉、泰兴曲霞面粉、凯菊面粉等粮食、食用油生产企业。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为扩大产能新购置的相关设备,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并适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可以按月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
  市发改委将持续跟踪了解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情况,加强对企服务,及时协调解决发现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