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卢怡 通讯员 何慧 常志飞)3月27日上午,市法院道交庭通过远程视频庭审系统,开庭审理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这是全省试行《关于开展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城乡统一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后,市法院当庭宣判的首案。
因为原告远在湖北武汉,3月19日,该案通过远程视频进行了第一次开庭审理,基本查清了案件事实。法官助理凌鸿鹏花了一个多小时的时间,用两部手机打电话、发微信,教会了原告武汉蔡奶奶使用远程视频庭审系统。
3月20日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台了《关于开展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城乡统一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权利人遂要求增加诉讼请求,按新标准计算死亡赔偿金。市法院道交庭依法再次安排开庭,考虑到此案原告远在武汉,且年龄较大,不适宜长途跋涉,承办法官采用了远程视频庭审系统开庭,并当庭宣判。
市法院道交庭庭长张鹏介绍:“《实施方案》最大的特点主要有两个,一是残疾赔偿金或死亡赔偿金的赔偿标准统一,按一定方式计算,不再区分农村及城镇标准;二是被抚养人生活费不再作为单独的赔偿项目,不影响赔偿总额,但需在残疾赔偿金或死亡赔偿金中列支,以保护被抚养人的生存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