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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局:限时办结环评  推行不见面执法

2020-04-26 浏览次数:

  (记者 李鑫)生态环境局完善环评承诺制,规范环保中介管理,推行不见面执法,为企业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同时进一步推进全市生态文明建设。
  生态环境局对照《聚焦企业关切 优化营商环境任务清单》主要有三项任务,分别是“大力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和“严控固体废物环境安全风险”。进一步完善环评审批承诺制,报告表项目1个工作日内、报告书项目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进一步规范环保中介机构管理,实行黑名单制度,对中介机构实施优胜劣汰,促进中介机构提高服务质量,提升服务效率,保证价格公平合理。
  生态环境局将坚持以“全面提升环境质量”为目标,切实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持续改善区域环境质量,印发了《泰兴市实施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工作方案》,将94家企业列入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对10家疫情防控急需的医疗卫生物资生产企业,16家民生保障重点行业企业和7家污染小、吸纳就业能力强的企业,尽可能通过非现场执法的方式开展执法监管。
  生态环境局将进一步完善“科学治厂、专家治污”工作方案,为企业提供治污技术、环保法律、业务知识等服务,指导企业开展环境监测等工作。大力推行不见面执法,实施正面清单管理,对企业非主观意愿发生的轻微违法行为轻或减免处罚,对已经安装在线监控设施的企业,以非现场方式开展执法监管为主,减少抽查频次。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打好蓝天、碧水、浄土保卫战,严格环境执法,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持续改善区域环境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