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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托起群众致富梦

2020-05-09 浏览次数:

  (记者 周冰)“这个行间距太窄了,不利于蔬菜生长,以后要注意……”走进广陵镇新圩家庭农场,机声隆隆,拖拉机在田间来回作业,洒水、播种、覆土,一气呵成。
  “我们家庭农场创办于2015年,为增强经营能力,近年来,充分利用本地自然条件优势,进一步丰富生产经营品种,购买优质仔鸭1000只,成活率达95%;利用附近沟塘发展渔业养殖,发展‘饲料喂鸭、鸭粪养鱼’的鸭鱼配套立体养殖模式,通过科学的生态设计,水产养殖和家禽养殖协同共生。”新圩家庭农场负责人赵进介绍,家庭农场始终秉承种地与养地相结合的绿色种植理念,注重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新装备的应用,专程聘请农业专家进行技术指导,对水稻小麦品种调整升级,水稻年产量200多吨,产值近70万元。
  以新圩家庭农场为代表,近年来,我市通过加快完善政策支持体系,积极引导农村土地规范有序流转,培育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队伍,大力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格局和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初步形成。随着惠农、助农政策越来越多,农村的发展也越来越好。日前,国家农业农村部印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高质量发展规划(2020-2022年)》,提出到2022年,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蓬勃发展,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初步构建,各类主体质量、效益进一步提升,竞争能力进一步增强。为此,我市提出将以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促进农民增收为目标,进一步突出工作重点,注重先行先试,强化示范带动,提升农村社会发展质量。落实承包土地“三权分置”改革措施,巩固承包关系,规范土地流转,扩大成果运用,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稳步开展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规范化建设,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走稳健、规范、绿色、优质、开放、创新的高质量发展之路。
  按照相关要求,今年,我市将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力培育以家庭农场为主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扎实开展家庭农场规范化建设,努力培育一批示范家庭农场群体,年内培育泰兴市级示范家庭农场20家、泰州市级示范家庭农场16家、省级示范家庭农场6家,家庭农场示范率增加1%以上。稳步开展国家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明确“空壳社”和“僵尸社”简易注销程序,全面开展简易注销工作。进一步引导合作社完善规章制度、加强民主管理、严格依法办社,切实提高全市农民合作社整体规范水平,培育市级“星级示范社”200家左右,示范社率增加2%以上。加快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转型发展步伐,提高农业生产效益,培育转型发展家庭农场20家以上。积极促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快产业融合发展,围绕优质稻米、面粉、银杏、小杂粮等泰兴地域特色农产品,引导经营主体由传统的初级产品销售向加工环节延伸,注册自主品牌商标,拓宽农副产品销售渠道。引导经营主体积极参与乡村旅游,发展水果采摘、休闲垂钓、农事体验、生态观光等“农家乐”,增加农产品附加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