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燕丽娟 通讯员 万俊辉)连日来,为规范我市“低滩经济”规范有序发展,市司法局制定并下发《泰兴市“地摊经济”行政执法检查备案表》《泰兴市“地摊经济”行政执法报告单》,加强行政执法监督。
随着“地摊经济”的迅速火爆,至目前,我市新增5000人加入“地摊经济”的队伍,累计近万人规范有序从事各类地摊经营活动。同时,对于“地摊经济”应加强规范管理的声音也多了起来。尤其是,“地摊经济”在发展过程中易引发一些城市管理难题,噪音污染、交通堵塞、周边环境脏乱差等情况引发大量居民举报投诉,极易激化群众与行政执法部门的矛盾。为此,市司法局积极履行行政执法监督职能,为“地摊经济”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强化对重点行政执法队伍的培训,对市场监管、城市综合执法等重点行政执法大队开展专题培训,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合同法》《侵权责任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进行系统培训,保证执法人员在作出行政处罚时的合法性准确性。同时,进一步强调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重要性,保证行政执法行为的程序规范。
规范重点行政执法部门的执法。敦促部门及时规范“地摊经营”的准入退出机制,要求经营户事先报备登记,从事食品经营的还需取得临时经营登记证和人员健康证等材料;对擅自变更位置、转租、转借、移作他用或一年内出现3次以上违规行为的,经教育警告无效后予以取消设摊资格。规范整治地摊点位经营环境,确保有序文明诚信地开展商品交易和提供服务。
加强“地摊经济”行政执法登记备案。明确执法部门在对“地摊经济”进行检查时要对执法人员信息、检查事项、检查时间、方式、原因、依据等内容进行备案,在检查结束后对检查情况和处理意见等进行报告。同时,积极推进“柔性执法”,鼓励执法部门对个体商户、流动商贩情节轻微的“小微违法”行为,采用“体验式”柔性执法方式,让“违法人员”化身“文明劝导员”,增强违法人员参与城市管理的体验感和主人翁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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