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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人大常委会开展野生动物保护法执法检查

2020-06-25 浏览次数:

  (记者 王姝文)6月23日下午,受泰州市人大常委会委托,我市人大常委会组成执法检查组,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江苏省野生动物保护法》贯彻实施情况开展了执法检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中先参加。
  王中先一行先后到市华宝生态养殖场、市野生动物保护救助中心和国庆菜场等地查看野生动物养殖以及相关证照是否齐全等情况。
  在随后召开的社会建设委员会第2次全体会议暨涉野生动物执法检查座谈会上,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负责人就相关工作进行汇报。
  我市现有陆生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基地23家,分布于全市11个乡镇,全部按要求办理了驯养繁殖许可证,抓好日常巡查执法检查和疫源疫病监测防控工作,规范陆生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和经营利用,今年已累计出动巡查车辆164车次,监测到野外动物数量1481只,从源头上抓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工作。同时稳步推进水生野生动物,特别是长江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工作,抓好全面禁捕的相关工作,切实保护长江渔业资源及水域生态环境。
  王中先强调,要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借助于社会力量,抓好“一决定一法”、省《条例》在我市的贯彻落实,推动全社会形成自觉保护野生动物的良好局面;理顺体制机制,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职能划分明确自身职责,部门之间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根据有关法律监督检查到位;要结合实际,研究人工养殖野生动物相关政策规定,积极向上反映,尽快出台调整、转型、退出办法及补偿措施,保护好人工繁育单位的合法权益;加快协调野生动物保护救助中心的经费落实,配备专业技术人员,实现救助中心的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