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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资源管理三项大奖花落泰兴

2020-06-26 浏览次数:

  (记者 胡新芳 实习生 王恒珩 通讯员 蒋俊 宋世荣)近日,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发布江苏省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资金奖励,我市喜获江苏省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资金奖励。今年以来,我市自然资源部门捷报频传,“2019年度江苏省土地执法模范县(市、区)”“2019年省级耕地保护激励单位”等荣誉,成为自然资源助力泰兴高质量发展的有力证明。
  近年来,围绕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土地“零违法”目标,市自然资源系统在强化土地执法监管、严控违法违规用地增量、全力消除违法状态化解违法违规用地存量的同时,着力破解用地规划空间和计划指标瓶颈制约,不断强化项目用地保障,制定出台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补助奖励办法和挂钩指标有偿使用办法,有效激发了乡镇(街道)项目实施的积极性,为各类项目建设提供了充足的用地规模空间。同时用足用活相关政策,全力将园区重大项目纳入省重大项目范围,两次获国务院表彰,两次获评“江苏省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模范县(市、区)”,有效缓解了园区建设及项目用地计划压力。
  在从严执法的同时,我市认真抓好耕地占补平衡、增减挂钩等项目的实施,守住耕地和基本农田红线。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与16个乡镇(街道)签订年度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明确乡镇(街道)“一把手”为耕地保护第一责任人,将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纳入“一把手”政绩考核和经济责任审计重要内容,突出对永久基本农田的严格管理、特殊保护。大力实施耕地占补平衡项目。2018年以来,共有10个乡镇(街道)、357个村(居)获得耕地保护激励资金奖励,累计发放激励资金1635万元,有效激发了乡镇(街道)、村(居)保护耕地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用地租赁管理的意见》,明确操作措施,引导企业通过长期租赁、租让结合、先租后让等方式取得项目用地,切实降低企业用地成本,不断提升土地资源利用效率。同时,强化项目用地全程监管,以“共享”理念,对配套设施进行统一建设,集中使用。
  2016年以来,我市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不断提升,连续两次获国务院表彰,连续4年被江苏省自然资源厅表扬激励,累计获奖国家用地计划3000亩,资金6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