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周冰 通讯员 孙伊冰 周璟)为进一步加强部门预算管理,提高预算执行效率,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市级部门预算调整的通知》要求,市财政部门近期完成了三季度部门预算调整工作。
此次调整内容主要包括:因政策性因素(减税减费、新冠疫情影响等)进行的收入预算调整;对因2020年4—9月发生的人员增减变动引起的基本支出预算调整;根据文件要求,编外人员转入企业保险后引起的支出预算调整;根据泰州市医疗保障局印发的《泰州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市级统筹实施办法》文件要求,对在职人员公务员补充医疗保险比例由3%提高到4%引起的支出预算调整;对发放2019年平安建设(信访、维稳)绩效奖进行的支出预算调整。
此次预算调整在单位上报的基础上,市财政局根据有关工作要求及政策规定进行了审核汇总,截止目前,各预算单位调整的预算指标已陆续下达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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