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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一市民被授予“江苏省见义勇为先进个人”

2020-11-14 浏览次数:

  (记者 周冰)为深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社会正气,倡导见义勇为精神,根据《江苏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规定,日前,省政府发布《省政府关于表彰见义勇为先进个人和先进群体的决定》,我市市民丁立新被授予“江苏省见义勇为先进个人”。
  今年50出头的丁立新是市区一名个体金属制品加工门店钣金工,2018年9月3日21时许,市民朱某驾驶小轿车为避让对向行驶的电动车,不慎掉入河中。丁立新途经此地,发现河水下面有灯光闪烁,此时汽车几乎全部沉入水中,并隐约听到汽车里发出的敲击声。丁立新立即向附近村民借来榔头,下河施救。丁立新用榔头将汽车车窗玻璃砸碎后,将被困在车内的朱某救出。
  他的义举被新闻媒体报道后,引发社会广泛关注,央视《新闻直播间》也聚焦了这位平民英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