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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溪镇:联合开展查处违法销售孔明灯行动

2021-02-22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加强禁止燃放和销售孔明灯的宣传工作,保障居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近日,古溪镇政府牵头安监、农电、市场监管等部门,联合开展查处违法销售孔明灯行动。
  此次行动中,执法人员对辖区内横垛社区、古溪镇区进行全面摸排,共计查处违法销售孔明灯摊点2处,收缴孔明灯68只。古溪供电所对违法销售孔明灯的摊主进行了宣传教育,发放了禁止生产、销售、燃放孔明灯的宣传页,告知摊主禁燃、禁售孔明灯已在《泰州市电力保护条例》《江苏省电力条例》中明确规定。摊主纷纷表示接受,主动上交剩余孔明灯并保证不再销售。
  据悉,本次行动大力减退了社会上违法销售孔明灯的热度,净化了市场销售环境,同时提高了辖区群众对燃放孔明灯危险性的认识,加强了群众安全环保意识。群众纷纷表示,非常支持孔明灯的禁放工作,在全镇营造了共建生态家园的良好氛围。(通讯员 张梦静 黄聪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