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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创成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

2021-03-23 浏览次数:

  3月15日,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关于命名第三批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市)的通知,我市成功创成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
  近年来,我市自觉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紧扣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目标,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水平管理,不断健全生态环境保护体制机制,全面打响污染防治攻坚战,全市资源利用效率不断提升,节能减排成效明显,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生态文明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果。我市始终把生态创建作为提升生态文明水平、改善环境质量的重要抓手,坚持全面统筹推进,持续优化体制机制,探索建立具有泰兴特色的生态文明建设路径。按照产业发展生态化、生态经济产业化的要求,自觉践行绿色发展理念,积极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在适应新常态进程中培育经济发展新动力,推动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相融合。始终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穿始终,狠抓大气、水、土壤污染治理,持续改善区域生态环境质量。严守耕地底线,保障生态红线,优化国土空间规划布局,加快建设生态城市、宜居城市,不断提升群众对生态公共产品的获得感和满意度。坚持把严格环保监管、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作为推进污染物减排、改善环境质量、确保环境安全的有效抓手,铁腕治污、铁腕执法,以更坚决的态度、最严格的监管筑牢环保防线。(记者 蒋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