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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建立“四项机制”增添“第一动力”

2021-04-15 浏览次数:

  4月14日,记者从市科技局了解到,为切实推进科技型中小企业做大做强、规上高企打造领军型企业,助力园区特色发展,我市建立了推进科技创新工作四项机制。
  建立完善部门园区会商机制,各园区围绕科技创新重点工作、亮点工作、难点工作会同市科技局初定本园区需要提请市级层面会商事项,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召开会商会议,研究园区在特色产业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重大研发载体建设、高新技术企业培育、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制定解决方案,落实工作措施,明确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同时,强化会商事项推进和落实情况通报,确保问题得到根本性解决。
  建立重点企业(研发机构)挂钩联系机制,经济口部门与重点骨干企业、重大企业研发机构建立挂钩联系机制,落实挂钩负责人、责任科室以及联络员。各部门每月走访一次挂钩联系重点骨干企业、重大企业研发机构,围绕企业提升自主创新能力,了解企业创新发展现状,对挂钩联系重点骨干企业、重大企业研发机构在新产品新技术研究开发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通过现场办公等形式,在高层次人才引培、计划项目上争、关键技术攻关等方面给予协调支持。
  建立园区季度走访机制,经济口部门每季度走访一次各开发园区,重点围绕园区特色发展,在特色产业招商、科技项目孵化、科技型企业培大育强、高层次人才引培等方面给予帮助支持;同时针对特色园区发展指标逐一分析,找出短板和弱项,研究对策措施扬长补短、固强补弱;帮助园区制订长期发展规划,为园区特色产业发展提供政策支持,提升园区创新驱动发展质量。
  建立重点企业研发机构定期观摩机制,各相关部门每年负责重点培育和支持3-4家重点企业研发机构规范化建设和研究开发能力提升,并分别组织1次重点企业研发机构建设现场观摩活动。对绩效优良的研发机构的运营方式、人才培养、成果转化、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好的经验做法,在全市组织学习推广;同时对运营绩效不好的研发机构组织会诊,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分行业组织研发机构学习评比,充分运用好企业科技创新积分管理办法的平台和奖励支持手段,激发企业创新动力,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集聚研发人才、完善研发条件。(记者 蒋凯 通讯员 王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