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1日上午,泰州市人大调研组来我市开展《泰州市河长制工作条例(草案)》立法调研。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长健参加。
座谈会上,相关部门和基层民主立法联系点的负责人以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基层河长等结合工作实际,围绕河长职责、河长制工作机制和监督考核等方面内容,提出了意见建议。调研组认为,大家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具体、细致、针对性强,对进一步修改完善《泰州市河长制工作条例(草案)》具有很高的参考价值,回去后将对我市提出的建议进行认真梳理,积极采纳,从立法上明确河长制各项职责,使《泰州市河长制工作条例(草案)》更具针对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
王长健表示,我市人大将充分发挥人大主导作用、人大代表主体作用,不断扩大群众立法参与,使《条例》体现泰州特色、符合泰州实际、反映群众意愿。(记者 周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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