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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制定《消防救援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

2021-08-18 浏览次数:

  近日,我市制定印发了《泰兴市消防救援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进一步加强全市消防救援能力建设,全面提升本质消防安全水平。
  据了解,全市消防救援能力建设采取“中心站+卫星站+微型站”的方式整体布局,泰兴经济开发区单独组建重型化工专业救援编队。相关园区、重点镇设置中心站,乡镇(街道)行政区内设置卫星站,社区(村居)设置微型站。均纳入119指挥调度体系。目前,已建成黄桥中心站、文昌东路中心站、通江路中心站。下一步,将完善重型化工专业救援编队,同步建设应急物资储备库,提档升级中心站2个,新建中心站2个、卫星站14个,微型站实现社区(村居)全面覆盖。通过三年努力,全市基本建成符合国家要求、满足泰兴需要的消防应急救援体系。
  全市所有拟建消防队站分三年推进,到2023年底,全部按标准要求建成投用。重型化工专业救援编队2023年底前建成投用。中心站2023年底前全部建成。由属地负责的卫星站实行梯级奖补激励政策,卫星站于2021年底前建成的,给予一次性补贴30万元;2022年底前建成的,给予一次性补贴15万元。微型站2021年底前全部建成。(记者 蒋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