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会议,传达学习泰州市《关于进一步压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四方责任”的通知》,要求全市上下深入贯彻全国、省疫情防控电视电话会议的部署要求,进一步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的“四方责任”,扎实做好我市疫情防控工作。
通知指出,各市(区)党委、政府对属地疫情防控工作负总责。要落实属地防控责任,按照“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和“动态清零”总方针,进一步健全常态化疫情防控机制和应急指挥体系,进一步统筹公安、卫健、商务、市场监管、交通运输、文化旅游等部门防控力量,进一步强化对重点场所、重点单位、重点人群及社会面的摸排管控措施,坚决筑牢疫情防控坚实屏障。要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全面落实监管责任,重点加强对火车站、汽车站、宾馆、酒店、商场、农贸市场等领域疫情防控工作的实时监管,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守好门、管好人。要落实单位主体责任,各水路口岸要继续巩固好防范境外输入的防线,对来泰船舶船员换班等严格实行“熔断”机制,医疗机构要进一步强化预检分诊、发热门诊“哨点”作用,车站码头、公共交通等场所做好行业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完善防控设施,开展防控宣传。要落实个人防控责任,教育引导广大市民群众强化防护意识,落实个人防护责任,严格限制前往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县(市、区),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市的其他县(市、区)。
通知还对依法处置违法违规行为,对疫情防控指挥调度不力、未严格落实疫情防控监管责任的部门,以及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的单位和个人的处罚情况进行了规定。号召全市上下团结一心,共同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记者 胡新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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