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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警方开出罚单 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罚款200元

2022-02-17 浏览次数:

  为更好改善全市大气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营造绿色、环保、文明、祥和的氛围,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减少火灾隐患,根据全市烟花爆竹燃放管控工作要求,元宵节前后,市警方认真履职,积极开展专项治理,会同应急管理等部门对批发企业、销售点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对烟花爆竹燃放进行监管。
  根据群众举报线索,江平路某KTV有违规燃放烟花爆的行为。张桥派出所立即通过现场走访、调取周边监控,采用技术手段锁定嫌疑人。经了解,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人鲍某、蒋某、叶某等人,因聚会庆祝而燃放烟花爆竹。
  行为人因疫情在上海等地未能及时返回,于2022年2月9日返回后立即到张桥派出所投案自首。鲍某、蒋某等人对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供认不讳,目前已对其予以行政罚款200元。
  为加强城区烟花爆竹燃放管控工作,市政府发布了《泰兴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规定》,明确规定了烟花爆竹燃放管控区域和销售区域等,市警方提醒广大市民,违规储存、运输、销售和在禁放区内燃放烟花爆竹是违法行为,为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请大家自觉遵守相关规定,对无视法规、明知故犯的行为,警方将依法依规予以惩戒。(通讯员 翁小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