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好,泰兴网欢迎您!  
  • 注册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 > 泰兴新闻 > 正文

我市出台疫情期间国有房屋租金减免政策

2022-03-24 浏览次数:

  为积极有效应对当前新冠肺炎疫情,进一步帮助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纾困解难,着力稳定经济增长,根据省市相关文件精神,近期,我市出台2022年疫情期间国有房屋租金减免实施细则文件。
  该文件明确:对承租行政事业单位、乡镇(街道)、开发园区、各国有企业(含国有独资、全资、国有控股企业)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实行房租减免政策。
  据了解,由于未被列入中高风险地区,为此,今年3月—5月租金全免,累计减免3个月租金;该政策发布之后,若因疫情原因,被列为中高风险地区,在3月—5月租金全免基础上,将再顺延或从当月起追加减免3个月租金,但减免期到2022年12月31日止。
  承租方已支付租金的,减免的房租经双方协商一致,优先从合同期内后续未缴纳租金中抵扣。后续未执行合同租金不足以抵扣或承租方要求返还的,由出租单位直接返还。其中,租金未缴财政的,由出租单位直接返还承租方;租金已缴财政的,由出租单位按财政管理相关规定办理资金退付后,返还承租单位。承租方未支付租金的,由出租单位按合同涵盖的租期范围,直接减免相应月份的租金。承租行政事业单位房屋的,由承租方向出租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申请资料包括承租单位申请书、承租单位法人代表身份证明、营业执照、租赁合同。出租单位报其主管部门审核批准(主管部门可视情下放权限到事业单位),如出租单位本身为主管部门的,则由出租单位自行核准,并留存必要的档案资料备查。承租国有企业房屋的,由承租方向出租企业提出书面申请,由企业按内部决策(审批)程序核准。
  根据文件内容,预计今年全市国有房租将减免金额1300万元,惠及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600家。下一步,我市将完善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要求,压实相关单位减免房租主体责任,主动帮扶服务业小微企业,深入细致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加强跟踪督导和监督检查,防止政策落实打折扣,确保承租人受益,同时避免违规操作造成国有资产流失。市财政局(国资办)、市审计局等相关部门将加强对房租减免工作的督促指导,确保好事办好、实事办实,为全社会有力应对疫情冲击,实现经济平稳运行作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