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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医保局:拨付6939万元预付金 全力保障疫情防控

2022-04-07 浏览次数:

  “4月2日,医院的医保账户上突然收到一笔73万元的款项,这是我们收到的市医保局拨付的疫情防控预付金。”4月6日上午,市第四人民医院院长丁为民告诉记者,3月28日,该医院被确定为我市唯一“黄码医院”。为确保“黄码”患者得到及时有效的医治,市医保局专项拨付疫情防控预付金。

  进入3月后,新冠肺炎疫情在全国多地呈零散多发状态,我市也出现居民感染新冠肺炎疫情。为全力以赴支持医疗机构开展疫情防控和对患者的救治,市医保局积极落实医疗保障相关政策,确保患者不因费用问题影响就医,确保收治医院不因支付政策影响救治。截至目前,该局共向全市相关定点医疗机构划拨预付金6939万元,确保疫情防治医院垫付资金充足。

  为全力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市医保局急事急办,按照省市部署,快速落实各项基金保障。2021年疫苗专项预算上节省基金专项采购资金总额9948万元;及时审核疫苗接种数据,向全市30余家基层医疗机构累计拨付疫苗接种费2148万元;与市卫健委核准发热门诊和住院病人的核酸检测数据,累计拨付核酸检测费601万元,为战“疫”提供有力保障。

  此外,市医保局还打好“组合拳”筑牢疫情防控“医保网”,扩大医保基金支付范围。根据第九版《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将奈玛特韦片/利托那韦片、安巴韦单抗/罗米司韦单抗注射液、静脉用丙种球蛋白、疏风解毒颗粒、清肺排毒颗粒等5个药品临时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产生的费用将由医疗机构与医保局直接结算,确保疫情患者看病救治。放宽慢性病“长处方”用量限制,门诊慢性病和特病患者,经诊治医院医生评估后,单次处方用药量可放宽至3个月,减少患者到医院就诊配药次数;及时推出便民“五办”服务,通过开通“网上办、掌上办、协同办、简化办、延后办”,实现32个医保经办服务事项“不见面”办理,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和人员聚集,防止交叉感染风险,全力构建疫情防控“医保屏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