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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泰兴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地方财政补贴实施细则》实施

2022-11-03 浏览次数:

  近日,市财政局、工信局联合制定印发了《2021年泰兴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地方财政补贴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旨在以财政资金带动全市新能源汽车推广普及,改善公共交通领域能源结构,实现全市绿色出行。

  《实施细则》对2021年度新能源公交车购置、充电设施建设运营奖补资金申报流程、申报时间、申报标准等内容作出明确规定,补贴对象明显扩大,补贴标准大幅提升。

  《实施细则》对于新能源公交车购置者不再依据各年度国家技术指标要求进行区分,均按照2018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省级财政补助标准的0.6倍补助。同时,首次将居住(小)区建设且统一运营管理、具备有序充电功能的公共交流桩纳入补贴范围,并给予每千瓦300元资金补贴,单个充电桩或电桩群补贴总额则由不超过70万元提升至不超过1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