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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城管部门送达472份行政处罚 持续净化市容环境

2022-12-13 浏览次数:

  “您好,您的行为有损市容环境,请您在规定时间内整改到位!”12月11日上午,城管执法人员先后来到城区曾涛路、鼓楼东路,向两家商户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前期,执法人员在日常巡查中发现,这两家商户为招揽顾客,均违规将自家货物、杂物摆放在店铺门前,占用公共人行道路,违反了《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执法人员随即下达了《限期改正通知书》。

  “法律文书给当事人3天的整改期限。3天后,我们会到现场复查,形成复查记录。如果复查发现当事人并未整改,会在复查记录上如实记录,并决定立案调查。”市城管执法人员张曹鑫表示,城管部门将依据行政处罚一般程序,在案件立案后,经过调查取证,告知处罚事实,听取陈述申辩,并作出处罚决定,给予两家商户各300元罚款,并在15日内缴清罚款。

  市城管综合执法大队市容环卫一中队中队长戴国华表示,今后,将对当事人拒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书》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使这项工作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

  占道经营不仅危害交通安全、堵塞道路,同时,损伤市容市貌,使城市形象大打折扣。今年是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关键之年、攻坚之年。今年1至11月,城管部门消弭隔阂,采取“先劝导、后整治”的措施,逐一入店走访,对店主进行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引导沿街商户自觉入店经营,推进市容环境专项整治,重点解决影响人居环境的重点、难点问题,对屡教不改的商户共作出行政处罚472起,其中一般程序108期,简易程序364起,有效净化了市容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