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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个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下月开始

2023-02-15 浏览次数: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22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根据公告,2022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办理时间为2023年3月1日至6月30日。

  2022年度终了后,居民个人下称纳税人需要汇总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取得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综合所得的收入额,减除费用6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和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后,适用综合所得个人所得税税率并减去速算扣除数,计算最终应纳税额,再减去2022年已预缴税额,得出应退或应补税额,向税务机关申报并办理退税或补税。

  公告新增了对生活负担较重的纳税人优先退税的规定。根据公告,对符合汇算退税条件且生活负担较重的纳税人,税务机关提供优先退税服务。优先退税服务范围进一步扩大,即在2021年度汇算对“上有老下有小”和看病负担较重的纳税人优先退税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优先退税服务范围,将“下有小”的范围拓展至填报了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的纳税人,同时将2022年度收入降幅较大的纳税人也纳入优先退税服务范围。预约办税期限进一步延长,3月1日-20日,纳税人按照预约时间办理汇算;3月21日后,纳税人无需预约,可在汇算期内随时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