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兴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5-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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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月10日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泰兴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了《泰兴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人民政府过去一年工作取得的成绩,同意报告提出的2025年工作部署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政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市委十四届八次全会决策部署和本次人代会确定的目标任务,锚定“逐鹿苏中勇当排头、跨江争雄奋力赶超”目标定位,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聚力“四向四兴”、实干争先创优,以“十四五”圆满收官为“十五五”良好开局夯实基础,以高质量发展的实际成效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泰兴新实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