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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加大对标准、名牌战略奖励力度

2011-11-28 浏览次数:
  (通讯员 程飞)日前,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实施开放创新双轮驱动战略,推进经济转型升级的若干政策》,加大了对实施标准、名牌战略企业的奖励力度。

  《政策》规定,对首次获得中国名牌产品的企业,一次性奖励30万元;对首次获得省名牌产品的企业,一次性奖励5万元;对首次主持制定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企业,在标准正式颁布后,分别一次性奖励30万元、20万元、10万元。此外,对首次参与制定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企业,首次获得省级以上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创成省级以上服务业标准化示范项目、国家级优质产品示范区、卓越绩效管理孵化基地、省级优质产品示范基地、卓越绩效管理孵化基地、现代高效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均将给予不同程度奖励。

  近年来,我市坚持把实施名牌战略和标准战略作为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引领产业升级、提升企业产品竞争力,树立地区形象的重要举措。据泰兴质监局局长朱宏全介绍,目前全市共创中国名牌产品4个,省名牌产品31个,省质量管理奖2个、服务质量奖4个,泰州市名牌产品54个,名牌产品数量位居苏中各县(市、区)之首。全市制修订企业标准1200多个,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企业标准16个;17家企业主持或参与23个产品国家或行业标准制(修)订;全市工业企业现有78个产品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