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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八年泰兴市普通高中招生简章

2008-05-28 来源:泰兴网 浏览次数:

    根据《泰州市2008年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意见》,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简章。
  一、招生对象
  热爱祖国,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身体健康的应、往届初中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的社会青年。高中阶段在校学生不得报考。
  二、填报志愿
  今年普通高中各录取批次实行平行学校志愿设置。志愿共八个批次:⑴泰兴中学、黄桥中学、市一高统招(含各校指标生);⑵泰兴中学、黄桥中学、市一高择校,市二高、市三高、黄桥中学分校统招;⑶师范;⑷市二高、市三高、黄桥中学分校择校,农村普通高中统招;⑸农村普通高中择校、民办高中;⑹职教中心校单招班;⑺五年制高职、普通中专;⑻职业学校。
  各初中学校要认真做好考生填报志愿的宣传和组织工作,教育考生根据自己的学业成绩及家庭经济状况慎重选填志愿。志愿信息采集后打印的志愿校核表必须由考生和家长签字确认。考生志愿填报后,任何人不得更改。
        填报志愿的时间:5月27日至5月30日。
  三、收费标准
   根据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有关问题的通知》(苏教财〔2007〕21号、苏价费〔2007〕212号、苏财综〔2007〕38号)精神,普通高中必须在省规定的范围内收费,择校生在收取择校费后,不得再收取学费。各普通高中按下列幅度收取择校费(择校分数线内各分数段的收费细则由各校自定):
    四、考试工作
  考试科目:语文、数学、英语(含英语口语与听力测试)、物理、化学、思想品德、历史七门,其中思想品德和历史学科同场分卷、开卷考试,其余学科闭卷考试。

学   

泰兴中学

黄桥中学

市一高

市二高

市三高

黄桥中学分校

农村普通高中

民办高中

起   

23000

18000

15000

10000

物价部门审定的

收费标准

最高价

不得突破省、市规定的3万元标准

    所有初中毕业生升入高中阶段教育学校,均需参加体育考试,体育考试成绩计入升学总分。已在初二年级举行的地理、生物考试成绩作为普通高中招生录取资格分,即有一科不及格的考生不得录取三星级及以上普通高中统招。
  考试分值:升学总分为810分,其中语文、数学、英语各150分(英语含听力部分25分、口语等级测试10分),物理120分,化学100分,思想品德50分、历史50分,体育40分。
  考试时间:英语口语测试、体育考试已于4月中、下旬进行,其它学科考试于6月16日—18日举行。
  五、录取工作
  1.录取原则:(1) 贯彻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择优录取。(2) 综合素质评价有两项以上(含两项)为D级不得录取三星级及以上普通高中和师范。(3)四星级普通高中指标生在非指标统招生录取后,根据各初中指标分配数和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所降分数不得低于非指标统招生投挡线20分。初中学校指标生必须具有本校学籍并至少在本校初二、初三连续就读两年。指标生预录名单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家长和学生的监督。
  2.录取办法:严格按招生计划、招生批次以及考生志愿,  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招生学校不得突破招生计划,不得交叉、重复录取学生,不得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下的考生,否则不得取得高中学籍,不准以应届生资格参加学业水平测试和高考报名,不得发放高中毕业证书。
  3.照顾录取: 考生照顾录取政策根据泰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泰州市2008年中考录取加分办法〉的通知》(泰教基〔2008〕19号)和泰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08年泰州市普通高中学校照顾录取优秀运动员工作的通知》(泰教基〔2008〕3号)精神执行。凡符合照顾录取条件的考生,必须填写《泰州市2008年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照顾对象登记表》、《泰州市优秀学生运动员照顾录取申请表》,并交验原始证件及复印件,经相关职能部门审核确认。符合几项照顾条件的考生,只能享受最高一项照顾等级,照顾分数不能累加。
   本简章由泰兴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泰兴市教育局
二○○八年五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