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阐释之个人层面
“爱国、敬业、诚信、友善”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个人层面上的价值规范。共性需要表现为个性,普遍需要具体到个别,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能缺失公民层面的价值准则。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的中国梦,向每一个中国公民都提出了“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的道德要求。 爱国:民族精神的核心 爱国主义是中华民族民族精神的核心,构成了实现中国梦的精神支柱。自古以来,舍身为国者荣,卖国求荣者耻。爱国主义需要中国公民将自己国家的历史地理和文化整合进自己个人价值与生活意义的构建;需要中国公民将最广大的人民群众的福祉整合进自己个人价值的内容系统;要求中国公民充分肯定自己国家发展的成就,自信有本国特色的理论、道路和制度。 敬业:职业道德的灵魂 敬业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礼记》讲人成长时要“一年视离经辨志,三年视敬业乐群”,认为青年学习要达到的第二个阶段就是要学会敬业。在当代社会,热爱与敬重自己的工作和事业,是职业道德的灵魂,是公民应当遵循的基本价值规范之一。对于每一个公民来说,敬业精神的内涵表现在热爱、勤勉和克制三个方面。 诚信:公民道德的基石 诚实守信是人类千百年传承下来的优良道德品质。诚信既是个人道德的基石,又是社会正常运行不可或缺的条件。诚信缺失的个人将失去他人的认可,诚信缺失的社会将失去人与人之间正常关系的支撑。诚信经常互训连用:一方面,用诚来解释信,用信来解释诚,“诚,信也,从言从声”,“信,诚也,从人从言”;另一方面,诚信结合在一起,表示诚实无欺、恪守信用之义。 友善:社会和谐的润滑剂 友善是人的本质的要求,是社会和谐的润滑剂,也是每个公民都能从中获益的社会氛围。友善的公民关系推动了和谐社会关系的构建,是公民的核心价值规范之一。友善需要公民做到待人平等、待人如已、待人宽厚与助人为乐等四个基本方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