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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民健身设施遍布全市

2014-08-25 浏览次数:

  (记者  卢怡  王姝文)近日,在姚王镇农民公园,施工人员正在安装一批崭新的健身器材。在不远处,有一个专门为儿童打造的运动场所,可以供儿童和父母一起玩耍。据了解,这些器材是根据国家体育总局制定的最新全民健身标准配置的。

  健身设施遍地开花   农闲时间健身成时尚

  自2007年起,我市启动全民健身路径的建设。如今,全民健身设施遍布全市。“城区建立了十分钟健身圈,配备健身器材的健身场地共有100多处。在乡镇,只剩下50个左右的村没有建设健身场地。至目前,全市已建成健身路径400余套、晨晚练活动点621个。”市体育局副主任科员李菲菲告诉记者,村(社区)建设健身广场后,可向体育局申请,体育局会向其赠送配套健身器材。

  晴天时每到夜幕降临,济川街道南郊村的农民休闲广场就变得热闹起来。晚上6点半过后,吃过晚饭忙完家务的村民们,三三两两走出家门相聚到广场上,有的聊天散步,有的玩健身器材,还有的跟着音乐节拍跳健身操。“以前吃过晚饭后,大家都呆在家里,要么看电视,要么打麻将。而现在大家已习惯了出门活动,锻炼身体。”村民张霞说,大家晚上聚在一起锻炼身体,邻里关系也变得亲近多了。小王爱打篮球,所以他最中意广场上的篮球场。“以前村里没有篮球场,白天还能去市区的健身场地打篮球,晚上就没办法打了。”小王说,现在广场上建起了标准的篮球场,经常几个好友电话一联络,马上就能痛快淋漓地打上一场。

  南郊村党总支书记陶鹏飞介绍:“村上的农民休闲广场宽35米,长近50米,完成硬质地面铺设后,又铺上了一层塑胶地面。广场上有8件套的健身器材,还有一个羽毛球场、一个露天乒乓球桌、一个篮球场。同时,村组里还有几套健身器材,努力做到了让老百姓在家门口就能锻炼身体。”

  健身器材损坏   谁为其“疗伤”

  使用时间越长,器材的老化问题也日益显现,不少器材出现了“带病上岗”的现象。李菲菲告诉记者,目前,大多数健身器材已进入淘汰期,经市体育局调查统计,全市有一千多件健身器材损坏,需要维修。

  今年64岁的市民张国庆,因为患有糖尿病,每天早晚都外出锻炼身体。“我家住在四牌楼附近,虽然法制长廊那边有一组健身器材,但已有不同程度的损坏,没几个能正常使用,所以我只好多走几步到其他地方锻炼。”张国庆告诉记者,这些坏掉的器材一直没人修理,也不知道向谁反映,大家只能到别的地方去锻炼了。

  在万福小区,因使用频繁、使用不当,健身设备已“带病上岗”多年。4月的一天,50多岁的王先生正在双步漫步机上甩脚,突然,机器的一只腿杆掉了下来,幸好王先生反应快才没有受伤。6月份,由于器材损坏严重,这一套健身器材被拆除。东联社区工作人员张萍说,万福小区的这套健身器材已使用了十几年,市体育局来查看后说已不能使用,必须拆除,社区已将情况上报给街道办,并向体育局申请了一套新的健身器材,预计8月初安装到位。

  “尽管社区每年都有公共服务经费,但只能用于轻微的、小面积的器材维修。”张萍坦言,稍微严重或者大面积的损坏,社区都无力承担,只能向街道办和体育局汇报了。

  此外,健身器材配件难寻也是一大难题。张萍说:“万福小区的这批健身器材是十几年前生产的,现在厂家不再生产。维修健身器材必须找到相应品牌的厂家,厂家目前已不能提供相应的配件,导致了延误维修,引起市民不满。”

  谁受赠谁负责   谁使用谁管护

  根据《全民健身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29条,公园、绿地等公共场所的管理单位,应当根据自身条件安排全民健身活动场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体育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免费提供健身器材。李菲菲介绍,市体育局只管赠送、安装,后期管护则由受赠、接收单位负责。

  针对过去管护责任不清的问题,今年我市进行了重新明确,实行“谁受赠谁负责、谁受赠谁管理、谁受赠谁维修”的原则,实行属地管理。全市的健身器材来源大致分为三种,一是小区物业等自行购买,二是福利机构或企业捐赠,三是体育局赠送,然而不管是哪一种方式,最终的维护都是由所在地的管理单位负责。

  在济川街道南郊村,这个原则早已落实。“自体育局向我们村赠送健身器材后,这些器材一直由我们村管护、维修,所产生的费用一律由村里承担。”南郊村体育设施管护人员陶玉泉告诉记者,在大家的爱护下,村里的健身器材一直完好如初,该村的农民休闲广场成为了全市健身设施示范标准点。

  河失镇刘庄村也有体育设施管护人员。自4月底一批健身设施被安装到刘庄村后,村健身助理刘竞赛就开始忙碌起来,向村民讲解体育器材正确使用方法、手把手指导科学锻炼、时不时巡查器材损坏情况等。尽管是份苦差事,但他做得乐此不疲。

  姚王镇农民公园里,新安装的健身设施由姚王新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负责。公司负责人胡荣贵说:“最近,我们落实了专人进行健身设施的管护,并开展了相关人员的培训。”

  和过去相比,新款的健身器材配置更高,质保年限由5年增加到8年,品种增加了3种,同时对场地的要求也更为严格,要求面积达到300平方米,必须建在绿化带、草地或塑胶地面上,器材之间要留有安全距离。

  市体育局群体科科长包萍介绍:“每年正常配发120套左右健身路径,其中30套左右用于更换和维护,90套左右用于新增建设的场地,估计我们要在5年之内完成全市体育设施的新增和更新维护任务。”

  市镇村三级管护网建立   市民也需文明使用

  从今年起,我市将加快更新步伐,落实好市镇村三级管护责任,由市体育局群体科、体育设施供应商、群众体育中心和各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选派的管护人员组成体育设施管护网络,使全市体育健身器材有了专业“管家”。目前,全市共有体育设施管护人员500名左右。包萍介绍,三级网络管护中,由体育局和供应商形成一级网络,由乡镇政府形成二级网络,三级网络由行政村、社区管护员形成。行政村、社区管护员负责日常全民健身活动点的管护,定期对体育健身器材进行检查保养,发现问题及时设置警示标志并上报至乡镇(街道)。乡镇(街道)负责组建本辖区管护队伍,定期上门巡查,对各村居上报情况进行统计汇总,并管理维护器材,如有乡镇需要,市体育局发挥牵线搭桥作用,帮助联系和协调相关厂家对损坏器材进行更换维修。为确保各类设施器材维修保养及时,我市还将对体育设施管护队伍实施考核奖惩,明确考核方式、考核内容、考核对象、奖励标准和要求等,确保这项惠民举措长效运行。

  “对于健身器材,除了管护单位要加强保护和修理外,还需要市民自觉爱护公共体育设施。”包萍介绍,造成公共健身器材损坏的原因有多种,最主要的是人为破坏,有些市民使用时并不爱惜,存在故意损毁器材现象。

  家住新能源小区的市民周晗告诉记者,小区里的健身器材给市民健身带来了便利,却由于部分市民在使用过程中不能够严格按照规范操作,导致健身器材出现不同程度的破损。市民钱女士说,银杏公园里有一个篮球场,每天下午会有人来玩一会儿,但是很多青年在打球的时候,一时兴起,会身体悬空将手扒在篮球筐上。“时间长了,篮球架不坏才怪呢!”

  据了解,除了使用不规范外,常被挪作他用,也是当前很多健身器材存在的问题,尤其是在一些小区,很多健身器材常被侵占。家住复兴社区的孙女士告诉记者:“前段时间,看到有人在单杠上架了几根棍晒粉丝。晴天的时候,还经常有人把被子、衣服拿出来放在健身器材上晒。”孙女士说,这种行为不仅损毁了健身器材,也影响了器材的正常使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公共体育设施应当向社会开放,方便群众开展体育活动,对学生、老年人、残疾人实行优惠办法,提高体育设施的利用率。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破坏公共体育设施。不少市民表示,城市公共体育设施需要大家共同维护,健身爱好者在锻炼时一定要爱护健身器材,并且按照使用规范进行操作,让文明健身成为社会新气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