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心“调”出和谐正能量
——记全省法院调解能手、泰州“十佳法官”、黄桥法庭副庭长蒋鹏飞
记者 东楼 通讯员 陈新建 宋炳忠 胡玲 他,是个高黑帅,不太黑的脸庞充满正气,在法庭上让违法者胆怯; 他,既是办案能手,又是调解高手,每年所办案件成功调解60%以上;(高院目前不太强调调解) 他,是老区群众眼中的好法官,为民司法、严明审判、用心调解、捍卫公正。 他,就是市人民法院黄桥法庭副庭长蒋鹏飞。17年以来,从书记员、代理审判员、审判员到副庭长,他凭着对法官职业的忠诚热爱,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秉公执法,忘我工作。特别是近年来,他勇于创新,主动把审判职能与社会管理创新有机结合起来,不断深化诉讼调解,并向未诉纠纷拓展,传播时代正能量,促进了辖区和谐稳定。 2010年以来,他平均每年承办案件500多件,每年调解数、调解率均在市法院名列前茅,且没有发生错案和上访投诉案件。2010年度、2011年度,分别被市法院表彰为一级、二级办案能手;2011年度,被表彰为泰州法院系统“调解能手” 、全省法院系统调解能手; 2012年,被市委表彰为全市创先争优优秀共产党员;2011年度、2012年度,连续被泰州中级人民法院记三等功;今年1月,被评为泰州市第三届“十佳法官”;3月7日,他全家代表泰州市参加江苏省第三届“万家学法”知识竞赛电视决赛,喜获冠军。 调处一案件,教育一批人 近年来,基层法庭受理案件数不断增多,黄桥法庭平均每年达2000多件,给人手相对少的该法庭带来较大工作压力增大。“如今,一方面群众的维权意识不断增强,另一方面群众又不知自己行为可能对他人构成侵权。” 蒋鹏飞说,从法律宣传教育角度来讲,审判案件的目的是:既让群众依法维权,更是传播社会正能量,让当事人带动更多人自觉守法,从而放大审判的社会效应,促进一方和谐。多年来,为寻求最佳办案效果,他坚持“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原则,在调解工作中投入了大量的精力,平息了大量的民事诉争。 “只有法官将当事人当做亲人,当事人也才会将法官当亲人,向法官掏出心里话。”蒋鹏飞在处理案件时,习惯先将当事人领进办公室,主持双方庭前调解。由于是非正式开庭,他先向当事人倒上一杯热茶,送上一句问候,无形间拉近心理距离,倾听他们的陈述,引导他们说出心里话,再解开双方心结,有时案件在谈笑间就顺利调解。 “无论是判决,还是调解,公正是前提,离开公正也就赢不得当事人的信任、无法让他们心服口服。”他总是通过双方当事人陈述及证据,准确判断案件事实真相,找准症结,把握尺度,依法提出公正的调解方案,并做到与双方当事人能够承受的心理底线基本相当。在此基础上,他耐心劝导,以法、理、情去做他们的思想工作,并让他们换位思考,使他们的观念发生转变、进而握手言和。 2010年6月,蒋鹏飞审理了分界镇一村民出殡无路通行案,双方当事人积怨达数年之久,当地政府多次调解未果。“由于第二天死者就要出殡,加上天气炎热,先予执行法院都来不及走程序;如果不执行,会导致遗体腐烂,无法出殡。“受理这一箭已在弦、当地影响较大的案件后,他立即向当地干部群众了解情况,掌握了当事人的心理及症结所在,明之以法、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终使被告的思想发生转变。随后,他又在30多度的高温下,带领村干部参加拆迁工作,一直忙到深夜,终于拆除了被告修建于道路上的厢房、打通了道路,保证了第二天清晨原告方顺利出殡。 为了扩大典型案件的办理社会效果,蒋鹏飞在征得当事人同意的基础上,经常开展“巡回法庭”,将调解设到村组、涉案现场,组织镇村干部、群众观摩、旁听。对在当地产生较大影响的案件,他在调解后经常利用双休日和空闲时间回访当事人,了解是否真正解决了矛盾,做到案结事了。 去年2月23日,蒋鹏飞调解了一起兄妹打架案件。哥哥是原告、84岁,妹妹是被告、76岁。去年夏天,妹妹的鸡将哥哥的菜园破坏了,哥哥要求妹妹将鸡圈养起来,遭妹妹拒绝,于是哥哥就用大米拌毒药撒到地里,兄妹二人发生口角。后来,哥哥到妹妹地里摘银杏,谁知妹妹竟用粪勺浇哥哥,双方为此发生打斗,并将对方家中的财物砸坏。几天后,妹妹发现哥哥用刀砍树,就抄起铁锹找哥哥算账,双方你打我一拳,我踹你一脚。最后,哥哥被打得浑身是伤,妹妹也伤得不轻。哥哥被送到医院抢救,花去医疗费1.3万余元。庭审中,蒋鹏飞了解到,哥哥的医疗费中有1万元系原被告的侄子垫付的,其侄子表示,只要法官能将两位老人的矛盾化解,其垫付的1万元不要求他们偿还。此后,蒋鹏飞对两位老人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你们兄妹为了一点小事打得头破血流,最后还要侄子为你们买单,你们难道不问心有愧?”。早就冷静下来的兄妹两人被蒋鹏飞说得惭愧不已,承认了各自错误,并表示以后一定和睦相处。几天后,蒋鹏飞进行调解回访。“看到两位老人相处融洽,真是比什么都开心。”蒋鹏飞笑着说。 未诉早介入,化解在萌芽 去年底,作为政法系统调解高手,蒋鹏飞被选进市“三解三促”群众工作团黄桥工作队。与一般工作队队员不同的是,他跳出黄桥镇、着眼全辖区,着力发挥自身专业和部门优势,主动联合镇司法所、综治办的同志,深入村组,排查矛盾和纠纷,特别是苗头性问题,作为未诉案件提前介入、悉心调解,努力解决在村组、化解于萌芽之中。 元竹镇一堂兄弟俩为宅基地上的房屋买卖发生纠纷,自去年底以来虽经镇司法所多次调处,但一直未钝化。2月底,在“三解三促”走访村组中了解这一信息后,蒋鹏飞快速走访了村负责人、知情群众、镇司法所负责人,进一步深入了解情况。3月8日,他召集镇司法所同志、村负责人、村组群众代表和当事人,进行现场调解。他找准症结,以案释法,分析利害,耐心调处,经过10多小时的努力,终使这对堂兄弟达成调解协议、握手言和。 辖区内两邻居1995年因道路通行产生矛盾,后虽经村里多次调解但未果,原告便强行在被告的自留地上打通道路,不久被告就将道路封堵,去年原告向市法院提起诉讼。接手该案件后,蒋鹏飞多次做双方思想工作,加以调解,但被告坚持无理要求。对此,蒋鹏飞依法作出判决,支持原告的相邻权请求。在案件执行中,被告情绪对立,加以阻挠,法院准备采取强制措施。在“三解三促”走访中得知情况后,蒋鹏飞多次找被告交流,告知其违法性,以情打动,终使案件和解执结。 依法快维权,深情助解难 近年来,农民工工资拖欠现象在黄桥老区时有发生,如何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也是蒋鹏飞关注的重点和难点。 2011年9月,蒋鹏飞受理了21位农民工起诉工厂老板拖欠劳动报酬案,因工厂老板躲债在外,案件审理中断。2011年10月2日早晨,他接到一农民工的求助电话,说其发现了老板踪迹。得知这一信息后,他立即从老家返回,很快找到工厂老板。到了法庭, 100多名农民工围住工厂老板,有的甚至对工厂老板拳脚相加。 “100多名工人,就是100多个家庭,其身后又是几百个利害关系人。既要为他们维权,又要化解他们的情绪,稍有不慎,极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面对群情激奋的农民工,蒋鹏飞尽力安抚、平和他们的情绪,向他们讲解法律知识,赢得他们的信任。另一方面,在确保工厂老板人身安全的同时,动员他想方设法筹款。经过12小时不间断的努力,终于使双方达成分批付款的调解意见,深受感动的农民工主动买来面包和矿泉水给蒋鹏飞充饥。 在处理案件过程中,蒋鹏飞还注重突破就案办案,根据案情,邀请相关部门参与调解,为当事人解决根本性利益难题,从而从根源上有效化解矛盾。 2004年10月,两原告将宅基地上仅有的四间七架梁房屋出卖给被告,但未经所在村组同意。2011年2月,两原告提起诉讼,案件审理中被告又提出反诉。蒋鹏飞受理该案后,很快就查清原告诉讼缘由。原来,原被告所在村已被列入镇统一拆迁范围之内,原告由于将房屋转让给被告,丧失了拆迁补偿载体,无法获得200多平方米、市场价值约100万元的安置房。 “原被告买卖的系农村集体土地房屋,且未经村民小组同意,故双方买卖协议应为无效协议,但基于诚实守信原则,且2004年5.5万元在本地区亦可购买一套100平方米商品房,至今升值部分亦有30万元,加之原告与被告为叔侄关系,所以我尽力调解该案件。”为此,蒋鹏飞首先到动迁项目部了解拆迁安置政策,后邀请动迁项目部负责人参与调解,在依法依规的基础上,从亲情、情理角度反复做双方的思想工作,最终使双方在互让较小利益的情况下握手言和。 宣传法律,从身边人做起。在蒋鹏飞的潜移默化的带动下,他的妻子、儿子也学起法律知识。前不久,在江苏省第三届“万家学法”知识竞赛中,先后从我市、泰州市选拔赛中脱颖而出,又以出色表现赢得全省决赛第一名。 调解是公正与善良的艺术。对审判和调解社会效果的最大化追求,蒋鹏飞一刻也没停息。与一般群众工作团工作队员还不同的是,蒋鹏飞是半脱产,星期二、三、四在法庭审判、处理案件,星期一、五并经常利用双休日开展“三解三促”工作。采访结束时,他又接到了一起未诉纠纷的反映,记下了纠纷概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