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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红星同志事迹材料

2008-06-05 来源:泰兴网 浏览次数:

 

    张红星同志现任泰兴市司法局滨江司法所所长(原过船司法所所长)。该同志1989年从事司法行政工作以来,始终模范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勤政廉政,开拓创新,一心一意地为人民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在本职岗位上创造出了一流业绩,赢得了基层干群和系统内干警的一致称赞。在她的带领下,司法所年年被评为先进集体,其个人也获得多项荣誉:2002年被泰州市政府表彰为“人民调解工作先进个人”,被泰兴市政府表彰为“人民满意政法干警(卫士)”,从2002年起,连续四年被泰兴市政府表彰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个人、依法行政先进个人;2005、2006、2007连续三年被评为“泰兴市优秀公务员”,2007年被泰兴市政府记三等功一次,2006年被泰州市表彰为“十佳标兵司法所长”。年初,在泰州“四市三区”政法系统英模事迹巡回报告的演讲,令人为之佩服感慨。该同志主要先进事迹如下:

    一、勤学苦练,为民服务素质高

    “在学习中加深认识,在学习中提高自身素质,在学习中练就过硬本领,更好地为党和人民工作。”这是张红星同志长期确立的自身学习要求。围绕“知识视野宽、工作创特色、思想境界高”的素质目标,她从未间断求知的欲望,特别是当上所长以后,她就像一块海绵一样,拼命地汲取知识的泉水,不断充实自己。她坚持用先进理论武装自己,以先进理论指导工作实践,以清醒的政治头脑紧跟时代的脉博,在服务大局、服务群众中认真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找准“三个代表”、科学发展观与开展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切入点,体现出了一个司法所长高尚的政治思想境界。工作实践中,张红星同志勤于学习、勤于钻研、勤于总结。为了能娴熟调处化解各种疑难杂症,应对复杂的工作局面,她不但做到将与农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上级文件精神烂熟于心,而且积极走村入户,摸清社会矛盾纠纷发生的趋势,掌握工作的主动权。同时,她还注重把所调处的矛盾纠纷进行梳理分类,分析特点,寻找规律,努力形成自身的工作技巧和特色。近20年中,她的学习笔记达40多本,工作笔记20多万字,经她调处的纠纷双方当事人对她都心悦诚服。

    二、履职尽责,为民服务意志坚

    “凡为群众服务的事,都要尽心尽力地干好,容不得半点的马虎和懈怠。”张红星同志正是以这种对人民的满腔热情、对事业的强烈责任,意志坚定,履职尽责,用自己的行动诠释着为民服务的宗旨。

    近年来,该司法所所在镇开发建设征地面积达3000多亩,涉及群众房屋拆迁近1000户,其中有近40户提出诸多要求,使拆迁工作一段时间难于推进。张红星同志主动承担起拆迁过程中矛盾纠纷的处理工作,与其他同志一起夜以继日地走家串户,宣传相关法律法规,逐户做动员、说服工作,有力地保障了拆迁工作如期完成。工作中她了解到50多岁的常某是单身,以前靠在家中替人轧粮为生,拆迁后没了生活来源。为了解决老人生活无着的困难,她先后跑了十多个部门,帮助常某落实了在一家建筑队看门的工作,同时还请示镇党委、政府补贴了他3000元的过渡安置生活费。2004年前该司法所所在镇到蒋华法庭没有公交车,群众有了诉求只能打的前往,来去都得花费60元左右,很不方便。针对这一情况,张红星同志多次跑法庭、跑法院,找庭长、找院长,争取在该镇办了全市第一个巡回办案点,此举不仅方便了群众,而且每次开庭都是一场生动的法制教育课,无意中为普法工作又创新了载体,此做法现已推广全市。为了不断提升法制宣传教育的效果,近三年来,她带领全所同志结合农村实际,先后编制了通俗易懂的法制宣传图片15000余张、购置法制宣传录像带50余盘、征订普法教材2000余册,跑遍了全镇17个村、335个组、7所学校、76家企业,共上法制课100余场次,有时一天要跑好几个点进行宣讲。为做好如此大量的工作,并争得经济上和工作上的支持,多年来她不知找了多少个领导,跑了多少个部门,遛了多少趟腿子,但她从来没有喊过苦、叫过累。有人曾风趣地说:“张红星同志的工作一半是干出来的,一半是跑出来的。”

    调处纠纷中,为了“趁热打铁、乘势工作”,除了不怕“跑腿子”外,挨饿忍饥对张红星同志来讲已是习以为常的事情。2006年5月,该所所在镇中港村一村民因硫化氢中毒死亡,死者亲属多次与厂方发生激烈冲突,哄抢工厂物资,封锁工厂大门。张红星同志接处该纠纷后,为了防止事态扩大和纠纷发生反复,她连续调处15个小时,耐心做双方工作,滴水未进,终于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并按约定内容履行到位。2007年8月,该地一化工厂农民工因身体不舒服,请村医务室人员到厂为其诊疗,挂水过程中死亡。因死者是外来工,不是该村合作医疗对象,厂方和村卫生室相互推卸责任,给调处工作带来极大难度。张红星同志带领相关工作人员通霄达旦连轴转,分头做三方工作,两天只吃了3包方便面,终于啃下了这块“硬骨头”,纠纷得到圆满解决。在人民调解工作上,张红星倾注了大量的精力,对各类矛盾纠纷坚持定期排查分析,做到早发现、早控制、早解决,确保小矛盾不出组、一般矛盾不出村、大矛盾不出镇,从而真正把矛盾纠纷消灭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使全年纠纷调解率达100%,成功率达95%以上,全镇多年来无一例矛盾纠纷积案。今年3月19日,该所辖区内某工厂在建车间行车接电起动,导致5名在行车上作业的油漆工人从25米的高空坠落,并先后死亡。张红星同志接报后,立即带领所内同志赶赴现场,与其他部门配合先是控制局势,防止事态扩大而引发群体性事件、上访事件或民转刑案件,然后又与死者亲属所在地5个乡镇的有关同志对接,主动做好纠纷中的调解工作。累了就趴在桌上休息一会,饿了就泡两包方便面,她就这样不分日夜和其他同志一起连续奋战了二十多天,至4月11日晚11时许,5名死者亲属补偿纠纷终于全部调解成功并履行到位,为维护地方的稳定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长期的基层工作中,张红星同志坚持做到了对群众“有求必应,有事必帮,有难必解”,但这又是何等的难!作为位不高、权不重的基层司法所长要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她除了不怕“跑腿子”、不怕“饿肚子”外,更坚持做到了不怕“丢面子”。2004年3月,该辖区长沟村周某刑满释放后居无定所,妻子在他服刑期间就已离家出走。面对这一对象的特殊情况,张红星同志依据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的相关政策,在协调村干部解决周某的吃住问题时,该村的一班人开始都很不愿意,他们讲“现在大学生都不分配,下岗职工很多,你还帮助劳改释放犯安排吃住、安排工作?真是有失身份,有失体面。”他们的想法大家都能理解,可实际问题不解决,她总觉得有一份责任在肩。为解决周某住房和生活困难,她自己先后拿出了500元给他做生活费,同时又与多家企业联系,逐一作揖求情,反复解释政策,终于落实了一工厂资助砖头1万多块,6个部门和单位共同资助资金2万多元,帮助周某建起了两间瓦房,并为其在一家建桥队落实了工作,促使他成了一名自食其力的公民。该辖区龙港村社区矫正对象何某,曾因家庭琐事与继女关系不和,经常发生矛盾,用敌杀死农药投倒到继女曹某服用的补血剂中,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2005年6月刑满释放后,妻子不让进门,女儿不认继父,邻居看着讨厌,亲友不想见他。何某扬言:反正坐了十几年牢,什么也不怕了,如妻子坚持不让回家,就去杀人。张红星同志了解到该情况后,为了帮助这一特殊对象回归社会,重新做人,避免再犯新罪,她立即上门,反复做他妻子和亲朋好友的工作,可谓费煞心机。用群众的话说:“张红星为了何某的事,力气用足了,办法想尽了,面子丢光了,连同去的村干部的脸都被丢尽了。”面对众多的不理解和初次的失败,她没有气馁,而是继续苦口婆心帮助他的家人分析何某目前的思想情况,带着何某主动与他妻子进行沟通,用真情感化,终使他的家人接纳了他。多年来,她象对待自己的亲人一样,对待该镇每一位社区矫正对象和刑释解教人员,帮助他们解决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各种困难。辛勤的付出终有回报,多年来,该镇40多名社区矫正对象和20多名刑释解教人员帮教率、安置率均为100%,无一人脱管、漏管,无一例重新犯罪。

    三、清正廉洁,为民服务形象好

    “作为一名党员,一名司法所长,只有为人民服务的义务,没有以权谋私、循私舞弊的权利,” 这是张红星同志长期坚持的做人准则。04年秋,该辖区戴某因砂石款纠纷找到她,要求她主持正义,通过法律途径帮他追回货款。张红星同志详细了解情况后,对戴某的困境深表同情,立即为他提供了法律援助。戴某为感谢她的帮助,将1000元钱送到她家中。第二天,她把这笔钱原封不动地退给了戴某。05年3月,张红星一亲戚冯某的孩子骑车将杨某撞成骨折,理应承担赔偿责任。在调处这起纠纷时,张红星公平、公正地拿出了调解方案,要求冯某赔偿杨某的医疗费等。但冯某不服,并暗中带着1000元找到张红星母亲,要求张红星看在亲戚的情份上重新调解,对他照顾一点。张红星毫不犹豫地顶回了母亲的说情,秉公进行了调处。事后,这位亲戚和她母亲都说张红星六亲不认,无情无义,而张红星则反复向他们解释,争得他们的理解,绝无半点内疚。06年10月,该辖区殷石村王某和蒋某夫妻不和,男方王某因身体原因坚决要求离婚,可女方认为男方有经济上的企图,故坚决不同意离婚。男方找到张红星,用信封封了一沓钱送给她,请求她帮助做女方工作,使其尽快离婚。张红星同志当面将现金退还了男方,并对男方的做法给予了严肃的批评,同时从创建和谐社会、和谐家庭的角度对双方进行了真情劝导,引导双方珍惜来之不易的夫妻缘份,放弃离婚念头,从而使一个频临破碎的家庭又重新走到了一起。07年8月,社区矫正对象冯某送月度思想汇报时,将一红包放到张红星同志办公桌抽屉里,请求对他从宽管理,张红星在对该对象进行正常教育的同时,对其送红包的行为给予了严厉的批评,并退还了红包。多年来,矛盾纠纷当事人、社区矫正对象给她送礼物、送现金的确有不少,但都被她婉言谢绝。近几年来,她累计拒收礼金、财物等折合人民币约3万余元。

    张红星同志身为女性,一家三口分居三地,还有双方老人需要照顾,但她却总是自觉克服家庭的实际困难,一心扑在工作上。虽然常常受到一家老小的埋怨和丈夫的责怪,以至与丈夫也发生过争执,但她还是坚持摆正事业与家庭的关系,一切为了工作,一切为了群众,做到哪里发生矛盾纠纷,她都第一个赶到现场,哪里的群众需要帮助,她都热心地登门帮助排忧解难。正是她满腔热情、始终如一地为群众做好事、办实事,不计得失,不图报答,清廉为政,才被群众称为“贴心的好干部”、被同行称为“工作上的好标杆”、被领导称为“称职的好助手”。

泰兴市司法局

二〇〇八年四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