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陈建峰)8月16日晚上22:00左右,雨越下越大,能见度也越来越低。苏NG62**货车在沿江高等级公路泰兴收费站6号车道缴纳车辆通行费后,驾驶员超速行驶,连续撞坏道口指示牌、警示标志牌和路灯等设施,并迅速逃离事故现场,消失在风雨中。
正在道口巡视的收费班长谢忠礼发现情况时,凭其丰富的收费经验,迅速记下了该货车的车牌号,并立即向辖区西郊交警中队报警,请求拦截。
半小时后,西郊中队交警同志把肇事车辆开回收费站,在铁证面前,驾驶员承认事实,愿意承担全部经济损失。此时,接到报警的泰兴市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办事员也赶到收费站,勘察事故现场,按照江苏省公路路产赔偿条例,评估路产经济损失3000元人民币。驾驶员在缴纳3000元赔偿金后,发自内心地说:“你们泰兴人了不起,办事效率太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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