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进一步增强党组织的战斗力、凝聚力,强化党员的党性观念,保持党的先进性、纯洁性,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5月11日,市公安局决定在全市公安机关开展“佩党徽、亮身份、树形象”主题实践活动。活动要求全体党员在着警服、党内重要活动期间、党内重要会议期间、党内工作表彰会、党性教育大会以及支部党员大会等场合,必须佩戴党徽,自觉接受监督,体现党内活动的严肃性和纪律性。 力争通过开展“佩党徽、亮身份、树形象”主题实践活动,让党员民警亮明身份,展示党员形象,接受群众监督,着力构建战斗堡垒更强、党员队伍更优、先锋作用更强的党建工作新格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