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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法治成为江苏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标志

2016-08-29 来源:南报网 浏览次数:
  省委、省政府近日转发的我省“七五”普法规划中,明确提出“法治宣传教育水平居于全国领先行列,全社会法治信仰不断提升,努力使法治成为江苏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标志”,这是今后五年全省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总目标,也是全省“七五”普法必须牢牢把握的大方向。

使法治成为江苏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标志,必须完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体系、提升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能力。要持续推进全覆盖工作体系建设,推动法治宣传教育由注重法律知识普及向培育法治信仰转变,由“大水漫灌”式向“精准滴灌”式转变,由行政主导为主向多元共治转变,更好地教育引导全社会普遍接受法律、尊崇法治。

使法治成为江苏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标志,必须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坚持尊重不同对象差别化、个性化的学法需求。要突出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使学法用法成为各级领导干部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突出青少年这一“关键时期”,引导青少年学习掌握法律知识、树立法治意识、养成法治行为习惯。突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这一“关键环节”,使“依法、合规、公平、诚信”成为企业普遍认同和行动自觉。

使法治成为江苏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标志,必须构筑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高地,培养全社会的法治思维习惯和法治行为习惯。全面实施组织保障体系完善、建设能力提升、作品创作繁荣、传播体系优化、法治文化惠民等“五大行动”,实现法治信仰培育与文化启迪、道德升华深度融合,与培育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有机融合。

使法治成为江苏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标志,必须发挥“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各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共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优势,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健全完善组织领导、分工协作、督查指导、考评激励等制度,在全社会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氛围。

“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让我们共同努力,大力实施“七五”普法规划,为“十三五”时期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法治保障,在“强富美高”新江苏建设新征程上创造新的辉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