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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逃逸 顶包作伪证三人被抓

2010-02-01 来源:有线台 浏览次数:

    轿车与摩托车发生了碰撞,原本是一起很简单的交通肇事案件,驾驶人孙某却作出了错误的选择。孙某驾车逃离现场后,找来朋友朱某顶包,并找来朋友何某作伪证。元月26日晚上和元月27日上午,三人分别被行政拘留。

    据张桥交巡警中队处理事故的民警介绍,1月12日上午10点多钟,中队接到报警称,张桥汤庄村一条水泥路上,一辆轿车撞倒一辆摩托车后逃逸。根据目击者提供的车牌号码,警方很快找到了车主。车主称,车子是借给一个朋友开的,警方敦促车主让驾驶人立即归案。

    张桥交巡警中队副中队长黄卫国介绍,1月13日,泰州永安籍朱某伙同泰兴籍男子何某一起到中队,主动承认,该车出事故时为朱某所驾驶。

    由于何某提供的证言与朱某的供述完全一致,交警部门以交通肇事逃逸为案由,将朱某行政拘留。谁知,在送往看守所途中,朱某的一番言辞让交警大吃一惊。

    张桥交巡警中队副中队长黄卫国介绍,就在将朱某送至看守所的途中,朱某称该车不是他驾驶的,他是替他们冒名顶替。

    朱某供述,他来顶替都是朋友孙某想出来的,当时没想到会被拘留。

    警方立即将驾驶人孙某抓获归案并处以行政拘留20天的处罚,提供虚假证言的何某和顶包的朱某同样受到了法律的严惩。

    【链接】

    提供虚假证言,影响公安机关依法办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条第(二)项规定,现在决定给予你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并处罚款500元。

    这起案件中,三名当事人都是20岁左右的年轻人,却没有一个人意识到自己行为的不对,法律意识的淡薄导致的后果,令人深思。

    警方介绍,其实事故并不大,后果也不严重,只造成了一人轻微伤,两辆车受损,但驾驶人孙某的逃避心理,导致他的行为一错再错。

    警方介绍,孙某法律意识淡薄,顶包的朱某和作伪证的何某的法律意识也同样淡薄。一起简单的交通肇事案,最后演变成如此荒唐情形,很是少见。

    这个春节,驾驶人孙某将在看守所里度过,对他来说,这堂法律课的代价实在是太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