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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日维薪”帮农民工讨薪1106万元

2017-02-23 浏览次数:
  (记者 燕丽娟 通讯员 叶磊)日前,记者从市司法局获悉,自“百日维薪”法律援助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市法律援助中心共帮助1358名农民工领回1106.69万元欠薪。
  为充分发挥法律援助职能作用,积极引导广大农民工理性维权、依法维权,去年12月以来,市法律援助中心开展“百日维薪”法律援助专项行动,开辟“绿色通道”,对涉及农民工讨薪的法律援助申请实行优先受理、优先审批、优先指派,并抽调优秀法律援助律师组成律师团队,提前介入、办理。同时,加强质量跟踪和案件质量投诉处理,最大限度地维护受援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百日维薪”法律援助活动期间,市法律援助中心结合“12•4”法制宣传日活动、全市司法所长会议,下发“百日维薪”法律援助专项行动服务指南、文件通知:明确窗口席位设置,统一“百日维薪”法律援助专项行动席卡标识;明确建立日统计、周报表制度,台账资料并纳入法律援助工作年度考核内容;明确结合“12•4”法制宣传日等时机到农民工聚集地开展相关宣传活动。先后在车站、城市广场、建筑工地、城乡结合部等场所分发3000多份《“百日维薪”法律援助专项行动服务指南》,现场接受群众咨询200多人次,提高了法律援助农民工讨薪维权的社会影响力。制定并出台了《泰兴市农民工(职工)群体性讨薪法律援助事项处理办法》,对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农民工,开通“绿色通道”,对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农民工群体性讨薪事件特事特办,实行先上门服务,事后补办审批手续。工作人员先后奔赴新街、黄桥、虹桥等乡镇,上门办理了7起涉及278名农民工讨薪法律援助案件,方便了农民工群体。
  市法律援助中心坚持“能调则调,能援则援,调援结合”的工作原则,把调解优先原则贯穿于农民工讨薪法律援助的全过程,对涉及农民工讨薪的案件尽可能通过诉前调解或和解等非诉讼方式解决。通过非诉讼方式处理农民工纠纷,不仅减少了农民工维权时间,也降低了其维权风险。活动期间,该中心成功调解了元竹镇维荣服饰有限公司拖欠150名职工工资案、黄桥镇麦浪实业有限公司拖欠4村村民433人劳务工资案、安徽勤丰建设有限公司拖欠423名建筑民工案等重大农民工讨薪案件,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
  据统计,自活动开展以来,市法律援助中心已办理群体性农民工讨薪案件16件,涉及农民工1358人,解答法律咨询1277人次,帮助农民工挽回经济损失1106.69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