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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调为主 化解纠纷 法律援助深入人心

2017-04-27 浏览次数:
  (记者 燕丽娟 通讯员 叶磊)日前,记者从市法律援助中心了解到,今年以来,该中心接待的咨询、实施援助的家庭类纠纷同比增长16.2%,主要表现为赡养老人、抚养子女、离婚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家庭暴力、继承等方面的问题。
  近年来,市法律援助中心一直从保障弱势群体权益、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着眼,完善法律援助工作体系,规范管理机制,法律援助的办案数量、服务质量和法律援助的社会影响力得到了明显提升。
  元竹镇一92岁老人,育有三男三女,因三个儿子在住房问题上发生纠纷,致使老人无家可归。法律援助工作者会同老人所在的镇村负责人,做了大量的调解工作,向老人的子女仔细地讲情理。由于老人的儿子都比较激进,无论情理和法理都听不进去,终因住房问题不能得到圆满解决而没有达成调解协议。
  市法律援助中心的法援工作者并没有就此放弃,在征得老人意见后,又为老人起诉到法院,最后,法院作出了公正的判决。在执行过程中,法律援助工作者又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对被执行人讲清利害关系,终使老人在年前解决了住房问题,同时,赡养问题也迎刃而解。
  家庭纠纷案件原因多样复杂,争议的内容不仅是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而且还涉及到更深层次的情感、心理等复杂因素,当事人往往处在矛盾之中,寻求法律武器的保护是解决家庭纠纷的最后一步。婚姻、赡养等纠纷诉讼中没有“赢家”,结果往往是“赢了官司,输了感情”。
  针对此类案件,市法律援助中心坚持以调为主。工作人员首先建议申请援助者转变思路,先分析自身问题而不是一味指责对方,通过耐心协商,寻找多方满意的解决方案,尽量让来访者通过调解方式解决纠纷;对于符合法律援助条件且无法通过调解,确需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的案件,工作人员积极、快速地予以办理援助手续,并指派负责家庭纠纷的专职律师;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承办律师及承办法官根据《调解规定》,撮合双方当事人根据法律协商明确彼此权益和责任,通过审前调解高效高质地解决纠纷。
  目前,该中心共提供此类法律咨询79例,实施法律援助4例,通过调解、协商、劝导方式化解纠纷75例,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