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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局:“四个坚持”践行“四种形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

2017-06-29 浏览次数:
坚持明纪在前,确保执纪有据
  汇编党纪党规,帮助民警深刻认识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性,准确把握纪律建设的基本要求,牢固树立党章党规党纪意识。编印警纪警规,对近年来涉及公安机关队伍管理的警规警纪进行认真筛选,编印成册或“口袋书”,让民警随身携带,规范民警的学习、生活、工作和行为举止。根据相关文件规定,结合单位实际,先后出台了《公务用车管理使用规定》《差旅费管理规定》《财务管理规定》《来人接待招待规定》等制度,保障了纪律执行的规范、常态、长效。
坚持问题导向,抓住关键少数
  针对部门多、队伍大、分布散的实际,结合近年来民警违纪违法的情况和上级机关巡察、调研、考核反馈的问题建议,通过压紧压实“两个责任”,督促关键少数明责履责尽责,从而实现只盯关键少数向管住大多数的转变。按照分责确责的原则,分别制定了局党委班子、党委书记、班子其他成员个性化责任清单,责任人签字背书,工作进展和任务完成情况在本单位及时公开,接受内部监督。同时在全局范围内以上示下开列清单,促使关键少数对照清单、对号入座,形成齐抓共管、共同担责的良好局面。通过与各部门、单位签订责任书,切实解决关键少数不会履责、履责不力等问题。制定考核细则,从严考核,考核结果直接与个人的年终评级、所在单位的评优挂钩,通过考核促使关键少数履责尽责。
坚持警示在先,强化守纪意识
  始终注重源头预防教育,筑牢廉洁从警的思想防线。将廉政教育纳入全警年度培训计划之列,将廉政文化建设作为警营文化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努力营造廉洁从警的良好氛围。逢重要节假日,专门下发通知、每周定期发送廉政短信、开展专项督查等,早提醒,早扯袖。协助党委举办先进民警事迹报告会,激励民警谋事成事、干事创业的信心,营造广大民警学先进、做先进的良好氛围。通过开展作风纪律教育整顿、警纪警规集中学习、遵纪守法规范执法集中教育等专题活动,突出教育的针对性。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参观廉政教育基地、参加庭审旁听,对所有违纪案件全部通报曝光,达到“查处一个教育一片”的效果。
坚持刚性问责,做到违纪必究
  对违规违纪行为一律实行“零容忍”,不断释放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使党纪警规真正起到防火墙、防溃堤的作用。制定了《泰兴市公安局廉政谈话实施办法》,在全市公安机关推行“大约谈”,明确谈话的主体、对象、形式、内容和要求,在“小”字上做文章,在“常”字上下功夫,在“改”字上求实效。始终坚持违纪必究、问责必严,无禁区,全覆盖,真正让严管就是厚爱落到实处,让加强纪律建设成为全面从严治警的治本之策。突出“一岗双责”和“一案双查”,在查清当事人违纪违法事实的同时,必须逐件查清相关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履行情况,对履责不力,进行责任倒查,做到有责必追、追责必严。通过追责,倒逼各基层党组织强化主体责任意识,种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田”。近年来,共提醒谈话107人,诫勉谈话39人,组织处理6人,党政纪轻处分11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的5人;其中,重大职务调整1人、重处分3人。
(公安局监察室主任  吴亚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