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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法院深入推进诉讼服务中心建设

2010-06-22 浏览次数:

    市法院近期把推进诉讼服务中心建设作为加强立案窗口建设、实现公正廉洁为民司法的重要载体,摆在法院工作的重要位置抓紧抓实。

    按照诉讼服务中心岗位责任、流程管理、评价考核等规范化建设要求,市法院结合实际,制定了《泰兴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工作流程》、《立案调解工作规定》、《法官判后答疑工作实施细则》、《执行督促工作职责及流程》等,张贴上墙,一目了然。同时,明确责任分工。在服务中心实行一把手院长负总责、分管院长重点抓、立案庭具体负责、各业务庭局通力配合的工作机制,中心挂靠在立案庭,由立案庭负责中心的建设和管理。

    市法院克服办案法官紧缺的困难,从审判一线岗位抽调多名政治素养高、业务理论丰富的法官至中心工作,中心干警从原有的7人增加至11人。加强中心硬件建设,对原有的立案大厅进行改造,新设2个法官约见室、2个调解室,划出专门区域设立便民小站,尽可能方便群众诉讼。诉讼服务中心提供诉讼引导“一站式”服务。将诉讼流程图、社会矛盾纠纷分流图、法庭须知、诉讼当事人须知公布上墙,免费向当事人提供诉讼时效和期间、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等12类诉讼指南,使当事人对诉讼规定和流程了然于心。向当事人发放诉讼、执行风险提示告知书,帮助当事人合理确定诉讼预期,规避诉讼风险。

    诉讼服务中心扎实开展“涉诉矛盾纠纷集中化解年”活动,与全市各乡镇对接,对各类信访隐患进行集中排查和分析,及时汇总、上报至上级法院和信访部门。加大诉前调解和立案调解力度,引导当事人通过市诉前人民调解委员会设立在中心的“人民调解室”进行调解。做好纠纷分流工作,在立案时,主动征询当事人意见,引导其优先通过非诉纠纷解决方式化解纠纷。针对社会矛盾纠纷类型的不同,积极与市社会矛盾调处中心、市总工会、市劳动仲裁委、市交巡警大队等相关部门协调、对接,共同研究化解矛盾的具体方案。对于调解不成的案件,将事实清楚、争议不大、标的额较小的案件分流至速裁组进行速裁。

    诉讼服务中心作用的充分发挥,不仅使一线法官从繁杂的事务性和辅助性工作中解脱出来,集中精力搞好审判工作,也有效减轻了当事人诉累,让群众充分感受到司法的人文关怀。